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称质检总局)印发通知,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17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
据了解,2017年品牌价值评价范围与对象包括企业品牌、产品品牌、自主创新品牌、中华老字号品牌、旅游区域品牌。其中,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主要面向我国具有产业优势、占国民经济生产总值比重较高、品牌建设基础较好、品牌评价条件成熟的相关行业,自主创新品牌主要面向中小企业,中华老字号品牌主要面向历史悠久的老字号企业,旅游区域品牌主要面向旅游目的地。
根据通知,申报企业、区域可于6月30日后登陆质检总局网站或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中国国家品牌网下载有关申报表格。2017年品牌价值评价的申报条件要求,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应是近3年连续盈利且企业利税年平均值达到6000万元(农业)、1亿元(制造业)、8000万元(服务业)。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情况自主选择申报企业品牌或者产品品牌。其中,企业品牌是指以企业集团为主体的品牌;产品品牌是指以企业集团的某一类产品为主体的品牌,其评价指标只包括该产品所对应的相关数据;自主创新品牌应在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核心技术方面表现突出,且成长很快,近3年连续盈利且企业利税年平均值达到1000万元,侧重于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和培育提升空间的中小企业;中华老字号品牌应是商务部评定的中华老字号;旅游区域品牌应是获得有关部委认定的旅游目的地。(记者王国浩)
转自: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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