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明确三类电煤中长期合同定价机制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7-11-20





  为指导煤炭产运需三方做好2018年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工作,促进煤炭稳定供应和上下游行业健康发展,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推进2018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工作的通知》。
dianmei
(图片来源:互联网)
  《通知》指出,相关企业要充分认识煤炭中长期合同的重要作用。签订中长期合同不仅是煤炭供需双方建立长期、稳定、诚信、高效合作关系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具体体现,有利于企业生产,减少供需波动,稳定市场预期;有利于优化动力配置,提高运输效率;有利于降低企业和社会成本,提高整体经济效益;有利于保障煤炭稳定供应和价格平稳,促进相关行业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创新方式,推动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要支持企业自主签订合同、鼓励供需双方直购直销、支持多签中长期合同、规范合同签订行为、完善电煤合同价格机制、积极做好运力衔接、做好数据采集汇总工作。
 
  《通知》明确了三类电煤中长期合同定价机制。
 
  一是下水煤合同定价机制。供需双方应继续参照上年度“基准价+浮动价”的办法协商确定定价机制。基准价由双方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协商确定,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仍按不高于2017年度水平执行。
 
  二是铁路直达合同定价机制。铁路直达煤供需双方也应参照“基准价+浮动价”机制协商确定合同价格,对双方协商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按双方商定的意见执行,对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按以下意见执行:基准价由下水煤基准价格扣除运杂费后的坑口平均价格和供需双方2017年月度平均成交价格结合确定,两类价格权重各占50%。浮动价可结合环渤海煤炭价格指数、CCTD秦皇岛港煤炭价格指数、中国沿海电煤采购价格指数综合确定。
 
  三是区域内合同定价机制。可由各地根据本地区煤矿生产经营实际、下游用户承受能力等综合协商确定,保持煤价基本稳定,对供需双方因意见不统一影响合同签订或影响合同签订质量的,各地经济运行部门要求本着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帮助协调。
 
  为提高合同履行水平,《通知》要求全年中长期合同履约率应不低于90%,重点对20万吨以上的中长期合同进行监管,建立动态信用纪录。建立和完善合同履行考核评价措施,在企业相关项目核准审批、运力调整、价格监管和信用约束等方面,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供需双方要充分利用煤炭交易会平台抓紧进行衔接,完成合同签订。
 
  转自:中国煤炭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 国家发改委:做好2020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

    国家发改委:做好2020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

    抓紧签订2020年电力中长期合同。各地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2020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做好省内和跨省跨区电力中长期交易(含优先发电)合同签订的组织协调。
    2020-01-02
  • 国家发改委:煤炭中长期合同纳入国家诚信履约保障平台

    国家发改委:煤炭中长期合同纳入国家诚信履约保障平台

    日前,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监管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1〕338号)提出,2021年重点监管合同,将全部纳入国家诚信履约保障平台进行监管。
    2021-05-14
  • 国家能源局开展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秩序专项监管

    国家能源局开展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秩序专项监管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开展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指出,为进一步规范电力中长期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定于2021年8月至12月开展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工作。此...
    2021-08-14
  • 人社部:研究养老保险基金风险应对机制

    人社部发文指出,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总体运行平稳。总体来看,虽然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未来基金支出面临较大压力,但通过中长期和当前的一系列措施,能够进一步提升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能力,有效化解局部风险,实现基金长期平...
    2017-05-25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