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印发办法 加强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8-07-30





  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日前发布《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以加强和规范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使用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林业生态保护恢复。


  《办法》规定,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社会保险、天保工程政策性社会性支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等方向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办法》明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现金补助标准为: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125元,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亩补助90元。补助期限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标准为:退耕还林每亩退耕地现金补助1200元,五年内分三次下达,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退耕还草每亩退耕地现金补助850元,三年内分两次下达,第一年450元,第三年400元。


  《办法》要求,各级财政、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转结余的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按照财政部关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使用管理应当全面落实预算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记者 董碧娟)


  转自:经济日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 环保部:15个省份已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环保部:15个省份已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在日前举行的环境保护部新闻发布会上,环保部宣教司巡视员通报了环保部近期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据介绍,目前已经有京津冀、长江经济带11个省份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等15个省份形成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并通过了省(区、市)人...
    2018-01-12
  • 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生态保护红线标识

    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生态保护红线标识

    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12日在北京联合发布生态保护红线标识。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设立统一规范的标识标牌,是推动生态红线落地的重要一步和关键环节。
    2018-11-14
  • 生态环境部:抓紧优化有关省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生态环境部:抓紧优化有关省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实现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强化“四统一”为主线,切实做好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工作
    2019-05-29
  • 生态环境部:生态保护红线中重大国计民生项目仍可实施

    生态环境部:生态保护红线中重大国计民生项目仍可实施

    中国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崔书红近日在北京对记者表示,生态保护红线不是“无人区”,对于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经过严格审批允许在红线中实施。
    2019-09-28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