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因地制宜谋共赢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作者:伍梦尧    时间:2016-04-18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能源局、国开行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在2020年之前,重点在前期开展试点的、光照条件好的16个省的471个县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整村推进的方式,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


  近年来,光伏产业在扶贫工作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一系列扶持政策的颁布,不仅加速推动了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更为光伏产业的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因地制宜选择发展模式


  目前我国的光伏扶贫电站主要可分为3种模式:户用光伏电站、村用光伏电站和大规模地面电站。


  户用光伏电站,主要利用贫困户家中的屋顶、院中空地建设几千瓦的小型光伏电站,收益全部归贫困户所有。村用光伏电站,主要利用村中的空余土地建设几百千瓦级的光伏电站,收益由村集体和贫困户按比例分配。大规模地面电站,主要利用贫困地区的荒山空地建设10兆瓦以上的大型光伏电站,还可发展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多种产业合作模式。


  “户用光伏电站这一扶贫模式,操作难度最大,经济效益最低。”谈及光伏扶贫的不同发展模式,科诺伟业董事长、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研究员许洪华表示。


  根据安徽省金寨县扶贫办的统计,为一个贫困户安装一座3000瓦的光伏发电站,每年平均可增加收入3000元左右;为一个贫困村安装一座60000瓦的光伏发电站,每年可增加收入6~7万元。而大规模地面光伏电站的建立,更将带动地区经济的综合发展。


  在贫困户屋顶或家中搭建电站,工程强度是最大的。农村的房屋周围多有树木,一些农舍屋顶的构造也并不一定适合安装光伏板,为光伏电站的标准化建造带来很大麻烦。若按照每个贫困户的需求来定制光伏电站建设,则会大大提高建设成本。


  “光伏扶贫工作很有前景,也一定可以做好。”许洪华很有信心,进行扶贫规划时要先经过实地调查,根据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量体裁衣,因地制宜选择更适合的发展模式,光伏产业就一定可以带动我国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走上小康之路。


  “共赢”推进扶贫进展


  自2015年中央扶贫工作会议中被确认为“十三五”精准扶贫模式之一,光伏扶贫工作正在得到国家各级政府越来越多的政策支持。然而,资金短缺的问题对扶贫工作的阻碍作用也愈加明显。


  尽管政府和企业已经承担了大半费用,多数地区的贫困户依然需要承担几千元的初始建设成本。这笔在发达地区不算庞大的费用,成了贫困户心中的老大难。扶贫试点时期,很多地区采用的政府出钱、企业捐助的方式也并不存在长期、广泛实施推行的可能。


  许洪华认为:“要推动光伏扶贫工作的进展,就不能让他们只是‘做贡献’,而要通过政策、商业等手段,让企业同时获利。”


  目前,贫困省区主要是采用“搭送”地面电站建设配额的方式吸引企业投资——通过公开采购的方式,社会资本可以通过竞争获得建设扶贫光伏电站及配套光伏电站的建设指标。这种PPP模式不仅大大提高了社会资本的参与积极性,也为解决光伏扶贫项目的融资问题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


  与此同时,贫困户也可以通过土地、劳力入股的方式减少资金投入,进而降低政府、光伏企业、贫困户的资金压力,推动光伏扶贫工作的快速进行。


  2015年,我国光伏扶贫试点工作收到了很大成效。全国建设规模达到1836兆瓦,年均收益22.6亿元,近43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增收,解决了956个贫困村无集体收入的问题。


  国务院扶贫办开发指导司处长张洪波告诉记者:“光伏电站在增加贫困农户收入的同时,也为村集体的收入带来了一定增长,在贫困地区被形象地称为‘小银行’。”光伏产业着力“造血”贫困地区经济,给予了贫困户一把打开财富之门的金钥匙,更将为行业发展带来难得的上升机遇。(记者伍梦尧)


  转自:中电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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