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电动车管理出重拳 给行业发展带来哪些影响?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8-11-27





  11月8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六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清理整顿工作,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加强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低速电动车的规范管理帷幕就此拉开。六部委为何针对低速电动车管理出以重拳?这又将给行业发展带来哪些影响?


  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刻不容缓


  低速电动车指的是行驶速度慢,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得益于其便利性和经济性,低速电动车备受市场欢迎,尤其在广大的农村市场,低速电动车更受青睐。在很多地方,低速电动车还被冠以老年代步车、观光车的名称,行驶在大街小巷。目前,低速电动车已经充斥于城市到乡村的几乎所有角落,几百万辆的保有量让其成为交通出行的重要主体。不过,备受欢迎的低速电动车一直没有得到国家的正式承认,主要在于它在技术上未能达到汽车的标准,安全性能更无法保障。但也因为没有身份认证让低速电动车少了限制,导致低速电动车市场疯狂扩张,也带来很多隐患。


  因为驾驶低速电动车不需要考取驾照,也就是说驾驶者不需要经过培训、认证,驾驶低速电动车没有任何门槛,现实中,它成为很多无证老人等的代步工具,这给交通安全带来很多隐患,更为关键的是,它给执法部门带来很大的监管难度;因为缺乏限制,有些低速电动车甚至连最基本的合格证都没有,质量参差不齐的各类产品充斥市场、鱼龙混杂,带来很大安全隐患。


  数据显示,过去5年全国累计发生低速电动车事故达到83万起,造成1.8万人死亡、18.6万人受伤;由低速电动车引发的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逐年增长,近两年年均分别增长23.3%和30.9%。与此同时,低速电动车正在以年产销百万辆的速度“野蛮生长”,它甚至超过了新能源汽车的产销规模。低速电动车的规范管理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规范一批”是重点


  低速电动车的管理早已有之,也已得到国务院的批复,“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管理思路成为共识,但却因为标准的缺失一直未能真正落地。


  “如今看,‘升级一批’基本上没什么希望了,为了行业的健康发展,‘规范一批’势在必行,《通知》可以看做‘规范一批’的开始,不过尚待标准出台。”全国清洁汽车行动协调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王秉刚在接受《中国汽车报》采访时表示,《通知》将推动低速电动车行业规范发展。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委员会主任安庆衡也指出,低速电动车一定要规范管理,但他并不认同“升级一批”基本无望的观点。“已经有低速电动车企业通过和车企合作升级了。”安庆衡表示,低速电动车不能代表先进技术,应该被规范管理,甚至严格管理。“就像当年的农用车向汽车升级一样,只有实现技术提升企业才能更好发展。”安庆衡说。


  目前来看,尽管全国低速电动车的生产厂家已有百余家,但真正具有冲压、焊接、涂装、总装等汽车制造四大工艺的却只有十几家,其他大部分电动车企业都是小作坊、小企业。这些企业没有核心技术,也没有生产实力和售后保障能力,只是重复低端生产,甚至采用劣质材料压缩生产成本,以低价产品参与市场竞争,扰乱市场发展,危害出行安全。规范管理也得到有实力的低速电动车企的欢迎,淘汰落后产能,提升行业标准,更有利于它们健康发展。


  《通知》主要从清理整顿、严禁新增产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三个方面对低速电动车的发展进行管理。对于在售车的清理整顿,将分三阶段展开,即调查摸底阶段、整改阶段和清理整顿阶段。在摸清情况后,对借用《公告》或特种车辆生产许可名义超范围生产销售的企业进行整改,无营业执照的依法取缔查封。同时,《通知》明确要求,省级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区域低速电动车产能压减淘汰转型调整方案,制定实施本地区清理整顿专项计划,相关政策发布后,依法采取综合措施清理不达标生产企业和产品。


  除对在售车(企)进行清理整顿外,严禁新增产能被行业广为关注。《通知》明确要求,各地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机动车辆生产销售相关法律法规,停止制定发布鼓励低速电动车发展相关政策,停止制定发布低速电动车准入条件,停止核准或备案低速电动车投资项目,停止新建低速电动车企业、扩建生产厂房等基建项目,停止新增低速电动车车型;已制定发布相关政策的地区,应立即停止执行,正在建设的项目要立即纠正,确保低速电动车产能不增长。


  地方政府能否放弃眼前利益是关键


  无论是对在售车(企)的整顿还是严禁新增产能,《通知》明确指出,地方政府都是责任主体。不过,回顾过往,导致低速电动车野蛮生长的背后推手恰恰就是地方政府,他们能否下大力气清理整顿,让要求落地还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据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统计,2017年,山东低速电动车累计产量75.6万辆,同比2016年的62.3万辆增长21.4%;2018年1~7月,山东累计产出低速电动车38.35万辆,同比增长15.13%。每年70万~80万辆的产能,对地方经济发展、就业的拉动贡献可谓不小。


  “地方政府为了GDP鼓励甚至纵容低速电动车发展,增加了这个行业的混乱。”安庆衡认为。此外,地方政府为了地方经济发展为低速电动车开了不少绿灯,也导致了产能过剩。“低速电动车尤其是低端产品的产能严重过剩。”王秉刚说。安庆衡认为,《通知》能否落地关键在于地方政府的执行效率和决心。王秉刚则希望《通知》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的要求能尽快从严落地,而且采取有力措施淘汰低端产能,让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青建议,对于低速电动车的管理可以参照“三个有利于”(有利于广大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有利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利于交通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标准,要求地方政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对于行业专家的期待,记者在对地方管理部门的采访中却没得到多少回应,相反,他们对于清理低速电动车存在很强的抵触心理。经济利益面前,《通知》能有多大成效,或许还需要更多有力的措施和有效的监管来推动。


  对此,《通知》要求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明确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制定在用低速电动车处置办法,研究设置一定时间的过渡期,通过置换、回购、鼓励报废等方式加速淘汰违规低速电动车在用产品。相关部门要加快研究制定后续相关政策措施,并建立部际联动、部地联动和联合督导机制,制定考核评估办法,对落实要求成效显著的地区和部门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作为的追责问责。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普遍表示,希望问责的监管机制能促进地方政府执政效率的提升。


  此外,无论是升级、规范还是淘汰,都需要标准,目前低速电动车处于标准缺失的状态,在《通知》发布之前,各主管部门对低速电动车的态度并不统一,相关标准的制定也存在很大争议,这也是近两年来低速电动车管理一直未能落地的根本原因。在安庆衡看来:“汽车标准是最基本的,不能再降。低速电动车要想升级必须满足汽车标准,标准必须往高水平提升。尤其是安全层面,一定要严格要求。”他指出,此前,关于低速电动车的各种争论此起彼伏,利益相关方借市场需求之名为低速电动车大开方便之门,但无论争论有多大,还是要依法依规推进,一定要保障安全这一前提。他认为,现在新能源汽车品类已经非常丰富,也有很多A00级车型满足市场需求,完全没必要借助低速电动车满足低端需求。(记者 王金玉)


  转自:中国汽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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