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排毒”不能公布了事


作者:子在渊    时间:2013-07-11





前天,广州市环保局公布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问题最严重的是五金企业以及电镀企业,其中一电镀厂一季度废水总铬含量超标274倍,一五金企业一季度废水总铬含量超标222倍。广州市环保局相关人士表示,只要超标就是违法,违法就一定会受到处罚。

  还有一条和环保相关的趣闻,说的是环保部部长周生贤自嘲环保部,“我听说世界上有四大尴尬部门,中国的环保部就是其中之一。”环保部何以成了四大尴尬部门之一?原因不外乎是:一、环保工作涉及部门很多,许多职能出现交叉重叠;二、环保部门很多时候难以“硬”起来,对超标排污企业的处罚多是隔靴搔痒。

  职能交叉重叠难免出现监管漏洞,像贺江广西境内爆出镉、铊超标污染事件,当地环保局副局长杨中雄随后向公众道歉:“我们存在监管不力的漏洞,表示深深歉意”;执法“硬”不起来,企业就会明目张胆地排放废水、废气以及重金属。像广州市环保局公布的排污监测结果就显示,不少企业都是超标的“熟面孔”,一季度排污超标,二季度仍然超标。更令人吃惊的是,从化一电镀厂排放的废水中总铬含量超标达274倍,这些“毒水”是否流进了流溪河?进而成为流溪河被污染的“罪魁祸首”之一?

  环保局虽然说了,超标就是违法,违法就一定会受到处罚。但怎样处罚,遗憾的是,公布的文件中并没有透露。倘若只是象征性地对排污企业进行罚款,恐怕在第三季度还会见到超标“熟面孔”。要知道这些都是国控企业,环保局想严惩似乎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前不久本报报道了流溪河的污染情况,结果环保部门开出的罚单只是责令停产,停止废水排放,并处10万元罚款。对分布在村里的中小企业只是罚款10万元,可想而知对这些国控企业又能开出什么样的罚单?

  其实不独广州如此,公安部昨天公布的昆明“牛奶河”污染等四起污染大案,负有监管责任的环保部门该承担何种责任,根本没有提及,而每一起污染大案背后都有环保部门的失察失职之责。对“带毒的GDP”,作为地方政府下属的环保部门,如何“硬”起来,敢于说“不”,进而摆脱其尴尬角色,不但考验着环保部门,对地方发展也是一道必答题。以此而言,此次不但要公布污染排放企业名单,还应让污染排放企业付出沉重的代价,甚至要敢于让那些国控污染大户企业关门。(子在渊)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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