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发展勿片面强调市场化,审慎考量宏观影响


作者:曲星斗    时间:2013-05-17





  推进能源市场化建设是近段时间业内人士热议的话题。对此,笔者从国计民生和能源宏观布局的角度谈一下个人的认识。

  能源的宏观调控属性不能忽略。市场与计划,自由竞争与国家调控从来都是一对相互对立而又相互依存的矛盾概念。市场调节的盲目性、自发性和滞后性决定了由国家宏观调控对市场机制进行引导、规制、调节的必要性。能源事关国家战略安全和群众衣食住行,其发展思路既不能片面强调计划调控使其丧失活力,又不能片面强调市场调节使其缺乏规制。最为优化的体制架构是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在国家科学规划和宏观调控下,发挥能源市场体系的良性作用。

  能源的战略安全属性必须重视。能源不仅是经济发展的要素支撑,更是事关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能源发展布局不应局限于经济利益的狭隘视野,更要统筹国内国际形势和国家战略需要,审慎考量能源布局对国家安全和军事利益的宏观综合影响。

  能源的危机应对属性日益凸显。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能源需求的迅速增长与石油、煤炭等能源形式的不可再生性形成尖锐矛盾;能源国际供求格局博弈动荡、经济结构深刻调整、气候变化剧烈、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频发等因素要求必须在强大的能源储备下构建科学的能源布局,从而保障在经济形势剧烈波动和极端自然灾害突发时国家具备充分的能源救济和调控能力,有效增强化解危机的国家承受力。

  能源的国计民生意义不可或缺。目前,能源已经在经济发展和百姓衣食住行的各个方面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每一次油气、电力等价格的调整都牵动着社会各阶层的敏感神经。因此,既要重视市场的功能,理顺供求关系和价格形成机制;又要切实注意防范市场的负面作用,不能允许市场商业利益肆意挤占社会公共利益的空间。电价等能源价格与房价、医疗、教育价格一样,具有强烈的公共利益属性,事关群众的生存和福祉,不能放任市场调节,国家的宏观调控应该引起足够重视,从而达到对市场失灵纠偏,统筹国计民生全局之功效。

  能源的政策指向需要全面把握。能源改革并非简单全面推向市场化,国家《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在“加快现代能源市场体系建设”部分指出一方面要“科学界定竞争性和非竞争性业务,对可以实现有效竞争的业务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积极培育市场竞争主体”,另一方面要“对自然垄断业务,加强监管,保障公平接入和普遍服务”。可见,“十二五”规划在政策指向上既强调了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又对非竞争机制和普遍服务等保持了审慎科学的关注,使得能源的宏观调控和社会公益属性有了政策空间。(作者单位系甘肃省电监办)

来源:中电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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