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经济总量指标,别忘居民收入增长


作者:张西流    时间:2013-02-26





近日,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相继出炉,其中24个省份将今年GDP增长目标定在10%及以上,20个省份将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目标设定在20%及以上,物价涨幅基本控制在5%、4%、3.5%三档。

  从31个省份的“经济军令状”中可以看出,各地经济增长目标明显提速,与中央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基本保持了一致。但在经济增长目标既定的情况下,不要忽视十八大报告中首次提出的“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新指标。

  一个是经济总量指标,一个是居民收入指标,双指标同步提出,体现了明确的政策导向,尤其是将“居民人均收入翻一番”写入党代会报告,分量更重。从这个意义上讲,今后在追求经济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我国政府将更重视居民收入的提高。这也意味着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挂钩,广大百姓可以充分分享经济发展带来的财富收益。这也是中央在对过去某些地方片面追求GDP快速增长的行为进行纠偏。

  “十一五”期间,我国GDP快速增长,而居民收入增长缓慢,导致人民“幸福度”成色不足。特别是一些地方片面、单纯地追求GDP增长,甚至不惜以牺牲百姓的“幸福度”为代价。如一些地方的GDP的增长靠的是土地和楼市,“土地财政”逼“疯”了楼市,推高了房价,中低收入群体望房兴叹,人民的“幸福度”从何而来?而另一些地方发生的强拆行为,甚至践踏了人的尊严。

  “幸福度”应该与GDP成正比,GDP增长了,百姓的收入也同步增加,生活质量得到提高,“幸福指数”自然提升。百姓的“幸福度”究竟靠什么维持?可以很简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基本需求实现了,GDP的增长才更有价值。因此,每个省在确定经济发展目标时,应勿忘立下居民收入增长指标,努力实现经济总量和居民收入两个指标同步增长。“居民收入翻一番”,是衡量“GDP翻一番”含金量的标准,也是检验“十二五”建设成就的重要依据,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

来源:中国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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