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就是不“退房”你又能怎样?


作者:邓海建    时间:2012-12-13





媒体调查发现,2010年3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央企退出房地产行业的通知至今,名单中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78家央企退出者不足1/4。相反,部分央企凭借政府资源、土地储备、融资优势,开始了新一轮扩张。(12月5日《国际金融报》)

  用哈姆雷特的话说,“退还是不退”,这真是个要命的问题。2010年3月,在央企地王盛行于世、甚至上演了“一日三地王”的疯狂后,当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退出房地产业。此后的近3年时间,被列入名单的78家央企经历了“八仙过海式”调整,转让、并购、剥离、继续开发,高潮迭起,不一而足。然而,时至今日,除了21家被允许继续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央企外,只有不到20家央企通过剥离或者转让方式,完成了从房地产市场的退出。

  更多“退房”名单中的央企,是“你见或不见,我都在那里。”仅以北京为例,来自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信息显示:多家“退出榜”上有名的央企,仍在逆势扩张拿地。背后的道理并不复杂:一是来自央企本身的客观因素。不少央企地产项目与民资融合,资产与股权结构更是盘根错节,剥离起来殊为困难;此外,央企“退房”涉及国资转让,审批、资产核算等程序繁杂,往往是程序没走完,土地市场又发生变化,只能半途而废,重新来过。加之作价与估值会遭遇历史时间差,贵了没人接,便宜了没人承担国资流失的责任,转手起来更加困难。

  二是来自央企逐利的主观因素。2012年的楼市尽管不愠不火,但在宏观经济整体下行的背景下,仍具有鲜明的“比较优势”,加上其天然彪悍的融资优势,利息低、成本小、深受地方欢迎,进入地产领域更是如鱼得水,在巨额利润面前,“退房”的决心自然不是那么迫切。何况,在现行政策框架内,其完全可以在中小城市利用职工安置与福利房建设等,为房地产退出设置概念界定的障碍。

  三是退房政策本身柔性过大。当初,国资委并没有给出78户央企退出房地产业的时间表以及具体进展。在城镇化加速,“拖一拖、瞧一瞧”也没有罚单跟进的时候,“退房”已经从严肃的宏调问题,沦为纯粹的道德口水问题。此前,媒体就预言,中石油北京拿地“再度证实央企‘退房’政策名存实亡”;而知名房地产评论人、全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副秘书长陈宝存说得更直接,“事实证明,退房令就是出来玩儿一下,没有落实,也不可能落实。”

  “退房令”已经成了“逗你玩”。当然,我们不会天真地以为央企“退房”了,中国的楼市就跟着“退烧”了,但历史早已证明,房价上的诸多症结与纠结,恰在于一系列宏调政策被稀释、被束之高阁。执行力,才是硬道理。是的,央企不“退房”,你又能怎样?面对决策部门一遍遍“不放松”的表态,检视一下政策群的执行效果、并藉此警醒监管与制度,也许是“央企退房”闹剧给我们最大的启示。(邓海建)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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