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政策还要容易落地


时间:2012-11-07





  根据商务部的信息,业内关注的《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不久前已经完成征求意见,即将出台。《办法》拟对旧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购、维修、翻新、销售等进行规范,要求对收购的旧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实名登记并建立档案资料,交易完成后出具发票并提供最少3个月的售后保修期。此外,《办法》还强调,实名登记要求登记出售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或企业营业执照的有关内容。


  《办法》的呼之欲出,一方面表明国家将严格管理旧家电的回收和销售,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旧家电上市交易将合法化。一直以来,很多消费者都有这样的困惑,即家中的旧电器越来越多,却不知道如何处理;有购买旧家电需求的消费者则怕买来的产品不安全。目前在我国的旧电器电子产品市场,从事旧家电收购和销售的商家不会强求出售者进行任何登记,只要买卖双方当场验货付款完毕,之后再也不会就产品问题产生任何接触。旧家电再次转手交易时,买卖双方也较为随意,一般为卖家估价,双方商议,价钱合适就交易,不会过问太多产品信息、个人信息。


  上述“过手不问”的操作方式在业内已经约定俗成。由于市面上销售的旧家电多数要经过翻新处理,消费者在购买时根本无法了解相关信息,因此也无法判断其价值,售后服务就更无从谈起。《办法》的实施有助于消费者了解旧家电的真实状况和价值,不仅能买到价钱公道的商品,还能得到维修保障,这对消费者确实是个福音。而国家也更易于掌握旧电器的售后流通及渠道。


  但是,这个看似双赢的《办法》一经公布却是叫好不叫座。先是消费者拍砖,他们担心实名登记会导致个人信息泄露,会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旧家电销售生意的商家也不买账,认为3个月以上的售后保修服务条款无疑将进一步增加经营成本,挤压本已微薄的利润,甚至影响生存。除了上述担忧,还有一些细节值得商榷。比如,《办法》要求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者在收购时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那么这些防君子不防小人的信息的真实性谁来保证?旧家电维修后再上市,其安全性如何保障?旧家电的回收和销售,价格又是谁说了算?


  显然,面对旧家电市场复杂的经济情况和利益关系,上述兼顾多个政策目标的《办法》还应更容易落地。在国家旧家电上下游产业链包括安全性能评估、售后服务等缺乏标准的情况下,如果只从市场经营环节来规范旧家电的经营行为,买与卖都不可能受到保障。现阶段,我国消费者多依赖“游击队”处理旧家电,而旧家电经销商很多又是无证经营,管理不好这两个节点,买方与卖方也吃不到定心丸。从这个角度讲,《办法》的推出还应辅以更多配套的细则,这样操作性才更强,也更有效。

来源:中国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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