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对微调不必风声鹤唳


时间:2012-08-01





在房地产市场进入“向上走或向下走”的激烈博弈时,地方政府的每一个政策微调都会被各方舆论放到解剖台上,用显微镜仔细研究,看看政策当中是否隐藏着地方政府“松绑调控”的用心。

  就在国务院督查组到各地督查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当口,南京市7月23日出台《关于拉动内需扩大消费的若干意见》,对入选“321”计划的人才首次购买商品房,视同南京户籍,并给予补贴。就是这项政策,被众多媒体视为南京对房地产“放水”。

  显然,这些媒体对南京的政策是过度解读了。他们如果注意到该政策的细节,就会知道该政策并没有改变国家限购限贷的政策调控方向,而只是针对高层次人才首套房做微调,这里我们需要注意3个关键点,一是“高层次人才”,二是“首套房”,三是“商品房”。

  “高层次”人才的范围是有严格限制的,是入选“321”计划的人才。而据南京本地媒体统计,进入“321”人才计划的在南京仅有238人,其中真正可以享受到该政策的不足200人,即便是未来5年内达到规划3000名人才引进的规模,相对于整个楼市来说,也是极小的一部分,对整个市场的供求并不能产生实质性影响。而南京市的“321”计划实际上是去年出台的吸引人才落户南京的计划。地方政府为发展地方经济,以优惠条件吸引人才是正常之举。一个城市要发展,必须要有人才的支撑,南京市以“321”计划吸引高科技产业人才,是提升南京市的综合竞争力、促进产业升级的一个重要步骤,恰是地方政府摆脱“卖地财政”,以多元化的产业发展和产业升级提升地方经济实力、提高非地产收入在财政中所占比例的一步好棋。对这样的政策,为什么要反对呢?

  其次,我们看到南京此次出台的政策很明确,是针对“首次购买自住商品住房”,这显然属于房地产政策应该鼓励和支持的“刚需”范围。按照鼓励“刚需”的政策方向,不仅“321”人才应该享受购房优惠,所有的“首套自住商品房”都应该享受国家政策给予的扶持,这才是政策应有的方向。

  再次,我们看到南京市这个《意见》针对的是商品房,而不是保障房。作为引进人才,其收入水准应在社会平均收入之上,一些地方用“公租房、廉租房、经适济用房”来“奖励”就有失公平,不符合保障低收入人群的精神,而让引进人才购买商品房,是与其收入水平相匹配的,是符合公平正义原则的。

  在当前这个时候,各地方频繁出台“微调”政策,对这些政策不必风声鹤唳,而应当做理性和实事求是的分析,对于一些突破限购限贷、暗中鼓励投机投资性购房的政策,应当及时予以纠偏,而对于一些符合政策方向的“微调”则应当给予支持。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