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电价核心理念是“建机制、保基本、促公平”


时间:2012-06-18





记者13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从近期各地阶梯电价听证会的情况看,提出的意见大多是针对基本电量设置等具体操作问题,对“建机制、保基本、促公平”的制度核心理念是支持的。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历时4年的研究论证和反复征求意见,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日渐完善,“建机制、保基本、促公平”这一价格改革新理念得到了较好体现,也为今后水、天然气等其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建机制”,就是建立一种可以长期坚持、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价格制度。阶梯电价制度既适应了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形势要求,又兼顾了群众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第一档覆盖80%的城乡居民用户基本需求;第二档覆盖到95%的城乡居民用电;第三档针对“用电大户”实行高价政策。这样设计主要是基于我国用电量最多的5%的高收入家庭消费了24%的电量这一情况,体现了“多用电者多付费”。


  “保基本”,就是区分居民用电需求中的基本和非基本部分,对居民基本用电需求优先保障,实行较低电价,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价格相对稳定;对非基本用电需求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实行较高价格,以充分反映市场供求情况和资源稀缺程度。


  “促公平”,就是在调整居民电价水平的同时,通过对非基本用电需求实行较高电价,同一省份不区分农村、城市划分电量需求分档,对困难群体给予一定免费用电量等方式,实现了“富人补贴穷人,城市反哺农村”,既保障基本需求,又抑制过度消费,特别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目的,体现了公平正义的原则。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一个好的制度从提出、探索、建立到完善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在实施中不断完善。随着各地听证会的相继落幕,我国居民阶梯电价改革已从方案制定阶段转入组织实施阶段。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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