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创新应以“研”为主


作者:唐宏青    时间:2014-09-10





  产业创新是指某一项技术创新成果形成了一个新的产业,或对一个产业进行彻底改造。过去的30余年,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主要依靠大规模的资本及人力投入,只有30%的经济增长基于创新和生产力的提升。目前,中国的经济正处在由大到强的关键时刻,通过创新来实现变强变大是必由之路。

笔者认为,要想使我国的一些新兴行业实现从科研到产业化的高速发展,应改变现有的产业创新体系,形成以“研”为主的“学研设产商”五位一体的创新体系,让科学家走向企业家。

“学”是指教学。在校大学生的科研活动大都是为了论文,不能与产业化大军中的科研相比。因此,“学”是培养大批技术后备军,是为未来投入到产业化大军中去做准备的。

“研”是技术开发的个人或团体。这包括科研机构和学校中以科研任务为核心的教授所承担的重大产业化科研课题。“研”中的科学家是运作技术发展的人,他主宰着这项技术产业化的命运。因此,“研”是产业化的主体和核心。

“设”是设计院或工程公司。在产业化过程中,“设”是不可缺少的,大型化装置需要设计院给它配置流程、设备、公用工程等一系列的装置设计。这与“研”的试验装置是不一样的,大型化要按照设计规范来进行,不是简单放大,也不可以边生产边改。“研”成功的情况下,“设”不一定成功。从知识产权的角度来讲,“研”和“设”要捆绑在一起。

“产”是实现商业化的生产企业。生产企业通过产业化的活动,组织项目的建设和建成后的生产运行和管理,最终实现商业化。产业化需要大量资金,投资应该来自于社会而不仅仅是单一的企业。可以由国家、企业、个人合作投资,由一个机构来运作,企业也可以,投资公司也可以。一项成功的产业创新技术,产能属于“产”,知识产权属于“研”。

“商”是投资者及其商业运作。商业化的成功是企业的产品销售以后得到利润,扩大了固定资产、GDP和再生产的能力。

在这个五位一体的创新体系中,“产”不能成为产业创新的主体,这是许多企业家想不通的事情。企业家认为本企业出了钱,建了工业装置,应该是产业创新的主体。“产”为什么不能成为主体,这要从知识产权说起。

国内一些生产企业对自主知识产权十分看重,认为这是一种显示实力的行为。但是,从经济角度来看,企业要的是利润,是不愿意把新技术推向企业外的,不愿意培养对手,不愿意看到其他企业与自己一样拥有新技术。但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属于专有技术,而不是专利技术,它不受法律的保护。产业创新就是要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新技术,“研”有专利技术去积极推广,可以成为产业创新主体;“产”有专利技术不去推广,是对产业创新的否定。这就是“产”不能成为产业创新主体的原因。

然而在目前的产学研体系中,“研”却没有成为主角。科学家把多年来的成果转让给生产企业,其结果是生产企业建成装置后,不在全国推广,不愿形成竞争对手,没有形成全国性的新产业。这就是“研”没有成为产业创新主体的悲哀。

因此,笔者认为,应该提倡企业家出资把科学家推上产业创新的舞台。产业创新中“研”要成为主体的关键问题是要有一个融资过程,也就是说要有足够的资金投入。从实验室到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示范厂验证的投资越来越大,不可能像计划经济时代那样,国家给企业注资上百亿元搞研究,这要求科学家去联手有高瞻远瞩思维的优秀企业家,说服他们为了国家和企业的长远利益来投入大量资金,把产业创新的路子走到底。

在产业创新的道路上,政府则应起到裁判员的作用。政府应该支持推广产业创新的技术,让科学家们积累的经验、信息、思维得到稳定和发展,让科学家走向企业家,我国的经济大船才能够扬帆起航。

来源: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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