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建设不宜“浓妆艳抹”


作者:张莉    时间:2014-09-03





  自2013年9月习总书记正式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概念至今已近一年,目前“一带一路”建设已从构想、造势进入到规划阶段,沿线的各个省市都热情高涨,积极参与,分别提出了相关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具体规划等。为了更好地实现既定目标,需要厘清一些问题,加快确定发展方向。

  避免过度竞争

  “一带一路”建设既需要拓展与亚欧国家的合作,也需要加强内部省市之间的合作,但从目前的格局来看,相关省市似乎“竞争”大于“合作”。各地规划都是以自我为中心,定向都是和中亚或亚欧国家的合作,这就很可能导致各地为了拉项目,无原则地提供各种优惠待遇,从而造成我国资源流失,开放效益降低。比如2011年以来,我国中西部一些重要城市陆续开通了国际班列,渝(重庆)新欧、成(成都)新欧、郑(郑州)新欧等班列,当地政府补贴力度大,但这些班列都是低密度运行甚至仍处于尝试运营阶段。因此,在国家层面进行统筹协调、规划布局的同时,各省市在与亚欧国家的合作中,也应坚持互利互惠的市场化原则,不能无限制地“让利”。

  从相关省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规划看,有一种倾向需要防止,即以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为目标或借口,大搞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铁路,港口建设。在当前经济发展内外部压力加大的形势下,投资拉动会带来短期内的经济增长数据好看,但消费和出口并未得到实质性增长,经济增长的内生动能缺乏,“一带一路”建设反而成为新一轮政绩工程的比拼阵地。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期,仍需要实现投资、消费和出口的共同发展,过于偏重投资劳动,将使我国经济发展增添新的隐患。

  另外,“一带一路”建设主要由政府自上而下发动,各部委也积极出台规划,国家发改委已经完成“一带一路”建设产业规划。这种规划表面上看是对“一带一路”上的产业布局进行合理安排,目的是防止产能过剩和同质竞争,但由于相关省市各有发展基础和特色,在政府规定的产业布局下,往往削弱了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发展能力,反而会抑制经济发展的活力。

  厘清发展方向和重点

  要防止上述可能出现的问题,国家层面需要尽快公布顶层设计,明确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向。但国家层面的规划需要兼顾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府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不能管得过多,要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加强监管保证市场的“可控”,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强化政府的“可用”。要避免大张旗鼓,使得国际社会怀疑中国的用心。与其浓妆艳抹,不如“轻描淡写”。“一带一路”建设的内容不要过于宽泛,建议重点解决好三件事:

  首先,开放理念和标准的树立。要通过“一带一路”建设,弘扬中国“和谐、包容、合作、诚信”的开放理念,树立大国形象。要在“一带一路”建设当中,推动相关领域建立统一的标准,如通关一体化标准、产业行业标准、物流运输标准等,以标准的统一来推动“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

  其次,做强物流运输。“一带一路”建设的基础还是要通过道路联通、物流运输的便捷,推动相关地区的贸易畅通和民心相通。首要问题就是要充分发挥欧亚大陆桥的作用。但与西伯利亚大陆桥相比,欧亚大陆桥的竞争力正在减弱,在2014年4月铁路运输费用再次上涨后,欧亚大陆桥国内运输成本已经较西伯利亚大陆桥高出30%。当务之急,需要降低成本,提升竞争力,实现欧亚大陆桥通关便利化。

  最后,做大四产激活四流。“一带一路”建设不应对各地区的产业布局进行过于细致的规划,只要突出重点发展的四大支柱产业即可。一是资源能源加工业,要加强和中亚地区能源合作;二是大农业,要推动传统农业现代化,发展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和农产品贸易;三是各地自身培育的特色产业;四是文化产业,要打文化牌,输出中国文化,引进亚欧文明。四流,就是最终要实现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的自由流动与畅通。(作者系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

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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