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垄断才能共赢


时间:2014-08-22





今年以来,中国反垄断调查案例频繁出现在公众视野中,力度之大为《反垄断法》正式实施以来前所未有。尽管调查时不时引来一些非议,但监管部门并没有因此而停止对涉嫌垄断企业的进一步调查与处罚,也没有因为出现所谓“排外”的说法而放慢脚步。由此可见,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坚决维护公平竞争、整顿市场秩序的信心和决心异常坚定。

  众所周知,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才是市场经济的活力之源。滥用垄断优势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场公平的竞争秩序,也会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一些遵纪守法的企业——不管是国内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而言是百害而无一利,更谈不上促进中小企业的创新和发展。

  过去,中国对企业监管偏于宽松,国内一些大型企业,凭借资金、技术、渠道、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优势左右市场,一些外企又长期享受超国民待遇,有意无意滥用市场支配能力,导致很多企业作出了同样的贡献,却实现不了待遇方面的平等,“垄断”与“普通”之悬殊已经无法忽视。而在企业不正当争利的同时,消费者也不得不承担高昂的费用成本。

  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相关部门开展的反垄断调查不可谓不及时,不仅有利于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打击和遏制企业滥用垄断优势的行为,也有助于规范跨国公司的行为,同时也能维护中小企业和消费者利益,充分释放消费市场的活力,可谓是一举多得,让人为之称快。

  事实上,反垄断调查在全球商业活动中已经非常常见,其作为维护市场秩序的有效手段已经成为全球的共识。比如目前汽车业的反垄断,西方国家相关调查就开展得“如火如荼”。有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美国总计处罚了34名汽车零部件企业高管和27家零部件制造商,罚金超过23亿美元。由此可见,中国目前的反垄断调查,虽还需要不断完善,却有阶段的合理性,是中国反垄断加快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一步。

  当然,对于中国当前的经济发展阶段而言,反垄断要想走得更远,真正发挥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还需要建立“常态化”和“全面化”机制,并通过公开的执法程序,让市场主体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履行社会责任。这一切开展的前提需要政府进一步转变行为方式,以完善市场竞争结构,而现在仅仅是开始。

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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