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血铅”须遏制污染下乡


作者:尹卫国    时间:2014-08-06





  据新华社报道,不久前发生的湖南衡东儿童血铅超标事件有了检测数据:当地对涉污企业周边600米范围内儿童进行了血铅筛查,确认92名儿童血铅超标。

笔者认为,衡东血铅超标是典型的污染下乡事件,而这个案例只是冰山一角。近年来,许多地方发生过血铅事件,且主要发生在农村,给当地居民带来了伤痛。那么,污染企业下乡为何轻而易举?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三条。

一是农村环保门槛过低。国家《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对所有的建设项目都一视同仁,并不因为工厂建在农村就降低要求,但少数地方认为农村不能与城市相比,环保要求太高引不来项目,故而降低环境准入标准,使污染企业有了可乘之机。

二是一些地方尤其贫困地区患有“引资饥渴症”、“政绩冲动症”,为发展地方经济饥不择食,不分良莠,层层下达招商指标,完不成任务的要问责。重压之下,只要招来项目引入资金就是英雄,至于是否给当地环境带来危害,早被一些人置于脑后。很多污染下乡项目,正是借政府的“饥渴症”乘虚而入。而唯GDP至上的观点,则导致政府部门对污染企业态度暧昧,以致于面对媒体,衡东当地有官员却给出了“咬铅笔也超铅”的雷人回复。

三是一些地区农民兄弟的环境意识和环保知识比较薄弱,对污染下乡缺乏警惕和抵制。

其实,接二连三的铅污染事件不仅危害公众健康,而且透支政府公信力。农民是中国社会最缺乏保障的弱势群体,污染下乡不仅违法,也缺乏道德意识。

农村不是垃圾场,也不是污染企业的安乐窝,因此,解决问题的关键是要严肃执法。地方政府务必树立环保至上、公众利益至上的发展观,从招商引资的源头抓起,凡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坚决一票否决。同时,政府对引进污染项目的决策者要依法问责。

来源:中国化工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