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身”为进一步开放


时间:2014-07-04





经过半年多的修订后,备受瞩目的上海自贸试验区2014版负面清单终于在7月1日凌晨正式出炉。

记者经过梳理发现,有一些关键性领域的开放在此次负面清单的修订中并未体现,比如,在汽车业中,虽然取消了对投资汽车电子装置制造与研发:汽车电子总线网络技术、电动助力转向系统电子控制器须合资的限制,但依然保留了“投资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农用运输车生产须合资,中方股份比例不得低于50%”等规定。

  “自贸试验区是国家改革开放的试验田,我们的探索不能只是集中于自贸试验区的区域发展上,我们的实验是对整个开放的探索,负面清单是一个整体的负面清单,而不是对于自贸试验区的负面清单。”正如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所言,作为负面清单模式在国内的首个探索,上海自贸试验区的负面清单更多地肩负着全国外资管理体制改革与进一步开放的“先行者”的重担。

  也正是基于此,有业内人士认为,新版负面清单仍有进一步开放的空间。在商务部研究院外资部主任马宇看来,目前我国金融电信、交通运输等管理性强的服务业在外资总量中占比仍然很低,这并不是外资不愿意投资,而是市场准入限制进不来,这些领域都存在进一步开放的空间。尤其是汽车等一般制造业领域,开放水平高于服务业,一些限制已无存在必要,比如对股权比例、高管等方面的限制都应该放开。

  对此,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白明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负面清单进一步缩减的方向是对的,这次调整幅度也不算小,可能是各界对清单的预期有所不同。他还表示,有些领域现在开放可能确实弊大于利,容易出现问题,但是过一段时间等国内竞争力提升以后,情况可能就会有所改变。因此,负面清单的调整将会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建立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下一步,将按照新形势发展要求和自贸试验区建设需要,适时修订负面清单,不断完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戴海波说。

  据介绍,为了新版负面清单的适用,目前,上海自贸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行政法规和相关文件的工作正在按程序加快推进。而作为负面清单下一步全面推开的法律基础,《经济参考报》记者此前从商务部获悉,外资三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修订也已经全面启动。而此次外资三法修订的核心内容就是适应下一步将全面推开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管理模式。

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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