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市场价格波动是一种进步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4-06-20





  国家发改委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地方政府放开种子、桑蚕茧及小工业盐价格。一些地方政府也出台政策,减少政府定价项目。给市场调节物价更大的空间,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正在成为政府、企业及公众的广泛共识与行动。

  商品价格波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市场调节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作用的直接表现。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一项主要内容就是政府主动从资源配置中退出,不再干预该由市场决定、市场能够决定的经济活动,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通过调节商品价格来调节资源配置。

  经过三十多年改革发展,我国已经建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日益充分。然而,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毕竟要走很长的路程。在这个过程中,转变不仅涉及经济管理方式,而且涉及全社会每个人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思想观念是否转变,一个重要标志是看政府、企业、民众等社会各方面是否适应了市场价格波动。

  物价事关社会稳定和民生,政府、企业、民众都有责任维护物价基本稳定。但这绝非要政府盯紧物价,一有风吹草动就出手干预。没有物价变动,市场就没有活力,经济就发展不了。在市场运转已经比较成熟的情况下,政府对物价过分敏感,迫不及待地插手市场,如果不是计划经济思维作祟,就是受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左右。民众也应学会适应市场价格波动。物价一涨就喊“调控”、一跌就叫“救市”,与其说是敏锐,不如说是敏感,是计划经济思维的残留。

  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深化改革的一篇大文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两个作用”并提又有明显侧重,既阐明了市场机制的决定性地位,也提出了政府工作的着力方向。

  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滞后性,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是保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市场还存在机制不完善、运行不透明、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哄抬物价、串通涨价或利用行业垄断乱涨价现象时有发生,需要政府积极发挥“守夜人”作用,在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上有更大的作为。(记者陈俊 姜伟超)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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