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贸易摩擦 胜负之外更需运筹考量


作者:程亚丽    时间:2014-05-29





一系列的贸易纠纷已经敲响警钟,中国应尽快熟悉所有WTO规则并加以灵活运用,在税率制定、适用范围、实施期限、反制举措方面做足文章,保护国内企业的合法权益。

近日,世贸组织(WTO)争端解决机构发布了美国诉华汽车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争端案专家组报告。

中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表示,专家组报告驳回了美国的部分主张,在国内产业定义问题上完全支持中方,在损害数据的非保密概要、因果关系以及其他公司税率等问题上也部分支持中方主张。中方对专家组关于倾销幅度计算的披露和价格影响等问题的裁决持保留意见。

美国贸易代表弗罗曼则就WTO的报告在记者会上宣称,这是一项重大胜利。

据悉,中国2011年开始对发动机排量在2.5公升及以上的美国轿车及SUV车征收“双反”关税,但在2013年12月14日实施期满后已停止征税。业内人士表示,此次裁决对中美汽车贸易的实际影响不大,弗罗曼所称“重大胜利”更多是从规则角度所作的意义判断。不过WTO的裁定也给中国“提个醒”,应尽快熟悉所有规则并加以灵活运用,保护国内企业的合法权益。

提醒中国尽快熟悉规则

2011年,中国在实施上述关税时表示,通用汽车等美国车企获得政府补贴后在中国倾销,对中国汽车业造成了损害。但美国政府指称,中国没有依照适当程序来实施这些关税,并因此向WTO提出申诉。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WTO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盛建明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WTO是美国主导建立的国际贸易体系,美国在利用规则上自然更为老练一些。在这方面,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件案子暴露了中国在应用国际贸易规则方面仍然缺乏经验,特别是在程序透明方面。”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龚柏华告诉国际商报记者,此次被WTO裁定违规也能给中国“提个醒”——“对WTO规定的程序还要加强重视,此外应更注重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中投顾问交通行业研究员蔡建明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对WTO贸易规则运用不当致使中国与发达国家发生贸易摩擦时很难采取及时有效的举措。“一系列的贸易纠纷已敲响警钟,中国应尽快熟悉WTO规则并加以灵活运用,在税率制定、适用范围、实施期限、反制举措方面做足文章,保护国内企业合法权益。”

当然,美国此次获胜并不意味着之后双方再次出现贸易摩擦时也能顺利胜出。“中国在贸易战过程中积累起来的经验将逐渐发挥作用。”蔡建明补充道。

对行业影响有限

数据显示,2013年,美国对中国汽车出口达86亿美元。由于涉及贸易额巨大,弗罗曼此前在华盛顿宣布,“这是一项重大胜利”。

但更多业内人士表示,弗罗曼所称“重大胜利”,更多是从规则角度所作的意义判断。

业内分析人士何仑指出,此次裁定对于相关产品的价格不会有太大影响。“这些车型的价格只是在中国征收反倾销税的时候略微上调。为了与同档次其他品牌车型竞争,维持自身在细分市场的占有率,部分车型愿意以极微薄的利润甚至零利润来维持原价,因此在取消惩罚性关税之后价格也不会明显下调。”

行业分析师钟师也持有类似观点:“进口汽车的零售价更多是根据竞争者的价格对比来设置的,而不是成本加利润的模式。征收关税会对出口商的成本造成部分影响,但不一定会反映到零售价上,预计相关车型也不会为此裁定降价。”(作者:程亚丽)

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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