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将对长期未解决信访投诉展开督察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02-23





  每个月向社会公开通报“12369”全国环保举报办理情况,办理进度慢的、反复被投诉的还会被点名。一直将群众信访投诉作为精准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线索“金矿”的生态环境部明确提出,将把长期未能解决的有效信访投诉提供给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作为问题线索,由督察组视情开展督察,以督促各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妥善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推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就《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有关负责人(以下简称这位负责人)指出,解决老百姓信访投诉问题除了借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外;还将制定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责任清单;确保群众信访投诉的问题立查、立改、见效,避免程序空转、终而不结。


  “联网平台”每月接到举报都有数万件


  2月15日,生态环境部公布2020年1月全国“12369”环保举报办理情况。


  据生态环境部介绍,2020年1月,全国“12369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联网平台”)共接到环保举报19666件。其中,4543件因举报线索不详或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职责范围而未被受理。


  生态环境部不仅公开了这一组数据,而且还对举报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披露。生态环境部表示,从污染类型来看,1月大气污染举报较多,占举报总量的44.5%,噪声污染、水污染、固废污染、生态破坏和辐射污染举报分别占39.5%、15.7%、8.8%、2.0%和0.9%。大气污染举报中,反映烟粉尘以及恶臭/异味的举报最多,均占涉气举报的32.2%。水污染方面,反映工业废水污染的举报最多,占涉水举报的40.0%。


  从行业类型来看,1月公众反映最集中的行业仍是建筑业,占41.8%,其次为住宿餐饮娱乐业和非金属加工制造,分别占20.7%和5.9%。


  生态环境部表示,从各地区不同渠道举报数量看,广东、江苏、河南等地举报总量居前,重庆、上海、江苏等地电话举报占比较高,广东、广西、浙江等地微信举报占比较高。从各省举报污染类型占比来看,上海、新疆、青海大气污染举报在当地占比较高,占比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约20个百分点。重庆、广西噪声污染举报在当地相对突出,占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近25个百分点,两地主要反映建筑施工噪声问题。贵州、江西水污染举报在当地占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约11个百分点。


  在公开今年1月举报受理情况的同时,生态环境部表示,2019年11月受理的 35182件举报应在2020年1月办结,现已办结35181件,吉林省松原市1件仍在办理中。


  事实上,公开发布如此翔实的污染举报地图已不是第一次。公开资料显示,生态环境部每月公开污染举报受理情况至少已经持续三年。从最近三年受理的污染举报看,“联网平台”每月受理的污染举报均在数万件上。


  群众举报成精准发现问题的“金矿”


  2016年正式开始启动的中央环保督察(2018年下半年后更名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至今已经完成了第一轮督察全覆盖,同时,2018年还对河北等20省(区)进行了督察“回头看”;2019年又启动了第二轮督察,并顺利完成对上海、福建、海南、重庆、甘肃、青海等6个省(市)和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两家中央企业的督察进驻。


  无论是第一轮督察还是督察“回头看”以及第二轮督察,督察组进驻地方后,均会第一时间公开举报电话,受理老百姓的投诉举报。对于接到的举报,督察组或转交地方或直接赴实地进行核实查处。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共受理转办群众举报问题1.89万件,已办结或基本办结1.6万件。


  生态环境部表示,信访投诉已经成为发现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主要渠道之一。因此,生态环境部将群众举报投诉视为精准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的“金矿”。


  这位负责人指出,新中国成立70年来,从“盼温饱”到“盼环保”,从“求生存”到“求生态”,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要求和标准越来越高,支持和参与生态环保工作的积极性也越来越高。在他看来,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


  近年来,各级生态环保部门及时对群众举报投诉问题进行核实查处,不仅第一时间回应了老百姓的生态环境关切,而且极大震慑了违法企业,企业恶意违法势头已得到初步遏制。


  涉及党委政府投诉将移交环保督察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指导意见》不仅提出改变将群众信访投诉视为“找麻烦、添乱子”的错误观点,扭转“掩盖问题、摆平问题”的错误思维,提倡和鼓励全社会参与监督。将群众当作生态环境部门的“千里眼”“顺风耳”,当作守护生态环境的“同盟军”,打一场污染防治攻坚的人民战争。


  而且,《指导意见》对如何处理老百姓的信访投诉做出了详细的制度安排,《指导意见》要求环保部门制定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责任清单。更值得肯定的是,《指导意见》提出,要借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来推动老百姓信访投诉问题的解决。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以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将长期未能解决的有效信访投诉提供给督察组作为问题线索,由督察组视情开展督察,督促各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妥善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指导意见》要求,要将群众信访举报纳入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至于哪些问题要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这位负责人表示,主要是涉及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的有效信访投诉。他说,这些信访举报将作为定期转交各区域督察局,作为日常督察和监管执法的重要线索。据这位负责人介绍,督察既包括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也包括省级督察。


  这位负责人指出,《指导意见》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以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为契机,将长期未能解决的有效信访投诉提供给督察组作为问题线索,由督察组视情开展督察,督促各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妥善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对于其它信访举报,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指导意见》,涉及强化监督帮扶相关工作的有效信访投诉,将定期转交生态环境部执法局作为问题线索,拉条挂账、形成清单并安排强化监督帮扶工作组进行现场核查。对问题仍然存在的,由执法局向属地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发函督办,督促限期整改。


  这位负责人说,《指导意见》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群众反映的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要定期通过开设媒体专栏、网上公告、微博跟帖、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开问题处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对屡次投诉、久拖不结的典型案例,坚决予以曝光。


  转自: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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