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最新处罚通知出炉!竟罚款7万元!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10-27





阳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3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阳谷县寿张镇喜武豆芽加工部

(一)样品基本情况

抽样名称:绿豆芽、绿豆芽共2批次;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合格。

(二)行政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阳市监行处字【2020】SZS-16号

3.处罚依据及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处罚,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七百三十四(二)裁量标准给与当事人1、没收违法所得140元。2、罚款人民币69860元。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该单位进行了原因排查和整改。目前,该单位已完成整改。

二、阳谷县阿城镇毛坊张家清串丸子红焖羊肉馆

(一)样品基本情况

抽样名称:自消毒筷子共1批次;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

(二)行政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2.处罚依据及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给予该单位行政处罚:警告。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该单位进行了原因排查和整改。目前,该单位已完成整改

纠错热线:0531-83122110


  转自:阳谷政务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