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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保险将不得承保6种风险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12-28





  中国银保监会最新发布的《责任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指出,责任保险将不得承保6种风险,不得出现7种经营行为。新规重点规范4方面的内容,即规范责任保险承保边界、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规范保险服务、强化内控管理,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规范责任保险承保边界方面,通过负面清单形式,明确了六种风险或损失。针对责任保险边界不断扩大,一方面严格责任保险承保范围,明确责任保险应当承保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不得承保故意行为、罚金罚款、履约信用风险、确定损失、投机风险等风险或损失,另一方面要求保险公司厘清责任保险与财产损失保险、保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的关系,合理确定承保险种。

  而在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方面,有7种经营行为将不得再出现。针对当前不规范竞争行为,明确不得存在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条款费率、销售误导、不正当竞争、违规承诺等行为,不得以承保担保机构责任等形式实质承保融资性信用风险,不得以机动车辆保险以外的责任保险主险或附加险承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



  转自: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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