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姜樊 实习生林静宜)2022年二季度,央行依法对20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
7月21日,央行发布2022年第二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处罚信息表显示,二季度央行依法对20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事由包括拒绝公众使用现金购物、就餐、购买保险、支付停车费等,处罚金额从1000元人民币到19万元人民币不等。其中,中国太平洋(2.810, 0.03, 1.08%)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通州支公司吃下19万元罚单。
截图自央行官网
央行指出,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转自: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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