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中成药命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就《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对外征求意见。
按照新规意见,云南白药、速效救心丸、风油精、咳喘灵等数千个药品或将需要改名。“中成药名称需要规范,但也要尊重老字号品牌。”云南省卫计委副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郑进认为,对于少数具有历史渊源、约定俗成、老百姓认可的老药要避免“一刀切”。“中成药老品牌背后不仅包括文化传承,还是商家信用的体现。”郑进建议,可视情况分类管理,对于没有历史渊源的新药可按新的命名办法约束,对于老字号品牌药名,则不应强行更名。
虽说中成药的命名乱象早已存在,一些中成药的命名的确夸大了疗效或误导了患者。对于这种乱象予以规范很有必要,但如何规范是值得商榷的。
事实上,中成药市场出现的乱象,并非只是命名的问题,而是如何规范这些药的说明书或药品简介的问题,即“不应采用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用语”。更何况对于消费者来说,药品名称本来就是越直接越好。
中成药的名称需要规范,但也要尊重老字号老品牌。一方面,中成药命名有强烈的地域色彩、家族特色,这是由中药本身决定的。中药以原料、药方论,这跟以成分论的西药不一样,西药不同国家不同地方生产的大体没什么差别,但中药却可能大有不同。另一方面,中药数千年来形成的命名文化虽称不上十分科学,但大体上是得到社会认同的。中药的成分本身就非常复杂,为了通俗易懂,大家叫着方便,“宝、灵、精”之类的用语也就成了常选项,未必有多少夸大、自诩的成分。中成药的老品牌背后不仅包括文化传承,还是商家信用的体现,对这些中成药品牌更名则要慎之又慎。
中成药在药名中加入地名人名,本质上也是一种区分和识别。抹杀这种差别,对中药来说恰恰可能是不科学的。药名的产生都是经过长时间口口相传大浪淘沙式的竞争才固定下来的,应该尽最大可能地在尊重原有的命名文化基础上作出规范。一方面,规范中成药的名称应该尊重历史,不能把一些历史知名品牌药名给规范掉了。还有很多以人名命名的中成药,那是专利产品,是个人的贡献成果,如果人名、地名都不能作为药名的话,中药就会彻底丧失传统文化底蕴,这样的中药名如果规范掉了,显然是不合适的。另一方面,规范管理中成药名字确实能够减少夸大疗效药品对消费者的误导,但对于少数具有历史渊源的、约定俗成的、老百姓认可的、有口碑有市场的中药不宜一刀切。
转自: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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