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开展“十年禁捕”前最后一次禁渔 为期4个月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03-02





  长江流域3月1日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这是长江进入“十年禁捕”前最后一次实施禁渔。


  当日,在长江水运最繁忙、长达300多公里的下游江苏段,中国海监江苏省总队组织江苏沿江、沿淮渔政监督机构开展禁渔同步执法行动,对长江江苏段、淮河干流禁渔水域进行执法检查。


  “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集中执法启动仪式取消。32艘执法船艇直接从沿江八市出发巡航,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同时开展新冠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核查外来人员身份,提醒水陆人员戴口罩等”,登船巡查的中国海监江苏省总队三级调研员岳才俊告诉记者。


  中国农业农村部明确,2021年1月1日起,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护区以外天然水域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其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江若无鱼何以渔?”岳才俊表示,2002年起,长江流域开始实施禁渔期制度。十多年来,禁渔范围越来越大,执法力度越来越严,明年起将进入史无前例的“十年禁捕”的新周期。


  长江流域是全球七大生物多样性丰富河流之一。中国农业农村部统计,由于水土流失、工业污染、过度捕捞等因素,长江渔业年捕捞量从20世纪50年代的45万吨,缩减至现在的不足10万吨;长江流域濒危鱼类物种达92种,濒危物种接近300种。


  实施禁渔、打击非法捕捞、减少特许捕捞证、增殖放流……近年来长江流域实行的多项举措,旨在为母亲河抢回“休养生息”的时间。


  据中国农业农村部公布的测算,若实施10年禁捕,多数鱼类可完成三个世代的繁殖周期,实现水生生物资源数量多倍增加,可从根本上遏制长江流域渔业资源持续衰退的趋势。


  江苏是下游渔业大省。中国海监江苏省总队渔政执法处处长陈建荣举例说,今年1月1日起,江苏长江流域34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已率先实施全面禁捕,长江干流5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个自然保护区包含在内。


  陈建荣表示,长江下游的刀鲚、凤鲚、中华绒鳌蟹特许捕捞证,从2000多张缩减到500余张,至去年,所有的特许捕捞证全面取消。


  “从近年来渔业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来看,下游渔业资源总体有所改善,但长江大保护工作仍需久久为功。”岳才俊说。


  转自: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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