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和改造提升50个田头市场 生鲜品冷链流通率达到50%——济南打造农产品冷链物流总部基地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作者:刘彪    时间:2020-07-22





  入选国家首批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后,济南继续加码冷链物流。近日,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全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将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聚焦鲜活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构建全链条、网络化、严标准、可追溯、新模式、高效率的现代化冷链物流体系。


  优化农产品冷链物流节点布局


  《意见》提出,到2025年,济南将新建和改造提升50个田头市场,果蔬、肉类和水产品的综合冷链流通率达到50%左右,冷库容量达到300万立方米,打造全国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集聚总部基地。


  在主要农产品产地与集散市场,济南将依托重点冷链物流园区,创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引进和培育一批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企业。重点配备冷藏保鲜库、冷链央厨和净菜加工生产设施,打造具有数据保障的安全和温控双追溯监控体系,提高农产品冷链储输能力。


  围绕农产品生产重点镇(街道),提升25个、新建25个田头市场,配备农产品预冷、分拣包装、保鲜、冷藏冷冻及冷链运输等设施设备,提升冷链储运效率。重点升级改造刁镇、济北等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物流设施,规划建设济南市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济西农场、济南家家悦商河智慧物流园、济南东部供应链物流港等冷链物流基地。


  布局村级仓储保鲜设施。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生鲜农产品主产区内选择450个重点村,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建设村级仓储保鲜保活设施,布局贮藏窖、冷藏库、预冷库,采用移动式快速预冷设备,配备农产品商品化设施设备,解决冷链物流“最先一公里”问题。


  完善农产品上行冷链物流体系


  依托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商河县等瓜菜区,历城区、南部山区、平阴县、商河县等水果花卉种植区,以及“泉水人家”公用品牌伞下产品产区,配套建设冷藏冷气库,完善冷链加工配送装备,形成特色瓜、菜、果、花等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减少采后损耗。


  依托长清区、章丘区、莱芜区、钢城区、济阳区、商河县、平阴县等肉禽养殖区,推广应用活禽宰杀温控供应链模式,保证宰杀、流通、消费环节的冷链数据全程可追溯,建立家禽产品冷链产、储、运、销保供体系,保障供给质量。


  鼓励水产品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建立深度供应链合作关系,推动章丘区等地水产品加工业发展,推进长清区、济阳区等水产品主产区建设冷链物流基地,完善超低温储藏、运输、包装和加工体系。


  健全农产品下行冷链物流体系


  完善生鲜农产品下行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依托市场专业主体,引导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加强生鲜投递柜、社区配送站等末端节点建设,推广冷藏箱、箱体蓄冷等配送设备和技术,疏通“最后一公里”。


  推广应用微型冷链物流车、多温层冷藏车,重点拓展菜篮子直通车配送功能。引导配送车辆配备导航定位系统、车厢温度感应系统,实现运行监控数据与物流行业综合信息技术平台、品牌农产品供应链双追溯信息互联平台有效对接。


  创新农产品下行冷链物流运营模式。鼓励大型零售企业发展“连锁+冷链配送”“网络化冷库+生鲜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冷链央厨+食材冷链配送”等物流模式,探索多温共配模式,推动冷链物流配送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


  将全市物流供应链企业涉及数据全部纳入物流行业综合信息技术平台,加快无线射频识别技术、导航定位、物联网、蓝光存储等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实现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优化配置冷链物流资源。


  构建品牌农产品供应链双追溯信息互联平台。优先将高商品化率生鲜农产品纳入双追溯范围,实现“双追溯双管控”贯通检测、认证、预警、评估、追溯、标准化等全链条。


  对建设规模500吨以上的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配备信息采集监测传输设备,实现建设主体与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双向信息流动和数据共享。


  应用蓄冷技术、保鲜技术、自然能源技术和智慧农业技术,建设满足农产品采摘后冷藏保鲜的蓄能设施,实现全年室内恒温保鲜,有效解决源头冷链能源供给问题。


  每年3000万元支持设施建设


  鼓励多元化投资进入冷链物流市场,培育一批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先进、核心竞争力强的第三方冷链物流龙头企业。鼓励具有先进技术的冷链物流服务商设立总部基地或分支机构。鼓励企业在产地、销地建设低温保鲜设施,推进源头低温控制、冷链运输和低温销售,实现产地市场和销地市场冷链物流高效对接。


  打造以“干线运输+区域分拨”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化多式联运网络。支持济南欧亚班列实施冷链多式联运示范工程,试点开行农产品冷链班列,支持多式联运企业探索高铁冷链新模式。


  济南市财政每年从涉农资金中统筹安排3000万元资金,重点支持大型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企业发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冷链装备设备配置、信息平台建设和标准制定等。


  其中,对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在落实中央财政资金的基础上,按照单个主体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设备不超过总投资的10%、总补贴额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给予叠加补贴。


  将与生产直接关联的农产品保鲜存储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对需集中建设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的田头市场,优先协调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积极落实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优惠政策。简化冷链物流企业审批手续,支持冷藏运输车辆跨区域加盟,在车辆审验、车辆管理等方面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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