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因地制宜、分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时间:2020-06-19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山东融媒中心6月19日济南讯  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农村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负责同志等解读《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山东省委宣传部新闻二处处长丁绍敏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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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已建成高标准农田5548.5万亩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发布会上,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处处长孙涛表示,山东是农业大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持续加强,为近年来粮食稳定增产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2015年11月,经山东省政府审议通过,省发改委、财政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5-2020 年)》,科学指导和有序推动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下一步,山东省发改委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从全省乡村振兴大局出发,进一步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与全省“十四五”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其他涉农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积极做好对上政策资金争取,抓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下达工作,强化投资计划执行和监督监管,确保发挥应有投资效益。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王登启表示,作为农业大省和粮食主产省,多年来,山东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


  据介绍,2011年至2019年,全省累计投入资金715.6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5548.5万亩,为全省粮食产量连续多年稳定在1000亿斤以上作出了重要贡献。其中,2019年,全省建成高标准农田528.5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499万亩年度建设任务,被国务院评为2019年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显著激励奖励省份,获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2亿元。在这种高基数的情况下,完成《实施意见》提出的新增目标,必须优化项目建设布局,科学谋划实施路径,并积极落实好政策、资金等要素支撑。在组织编制“十四五”规划前,需要做好两项基础性工作。


  一方面要切实摸清底数。2018年机构改革前,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多个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不同程度存在底数不清、面积重叠的问题,这些都对精准规划设计造成了一定困难。为此,省直有关部门正在开展专项清查,力争把全省底数摸清摸准。


  另一方面要完善标准体系。山东有沿海、平原、山丘区、盐碱涝洼区、库湖区等多种地貌特征,建设成本和建设内容都有所区别,且近年来成本升高的趋势也比较明显,所以需要建立相应的农田建设标准体系,用以针对性地指导不同区域类型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推进,防止出现“一刀切”和“大呼隆”。


  山东高标准农田建设将分“四步走”


  为了进一步确保粮食生产在需要时产得出、供得上,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从目标任务、工作重点、管理机制、保障措施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度的建立健全。


  据介绍,在高标准农田的目标任务上,山东定下了“四步走”:到2020年山东将建成5982万亩高标准农田,到2022年建成6500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到2025年力争建成8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到2035年全省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进一步提高,粮食安全保障基础更加坚实。


  同时,在建设区域上也明确了项目建设规模和重点区域,要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率先建成高标准农田,到2025年全省整县推进达到30个以上。


  为了保证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到实处、细处,山东还将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新增产能、质量提升等收益作为债券偿还来源,鼓励支持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创新适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金融贷款产品,构建符合山东实际的分级负担、合理保障、多元筹集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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