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滨化股份因为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其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违规者 | 违规者与公司关系 | 违规类型 | 处理单位 | 处分措施 | 处罚金额 |
---|---|---|---|---|---|---|---|
601678 | 滨化股份 | 许峰九 | 公司高管 | 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其他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 出具警示函 | 0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提到的具体处罚原因和处罚措施如下:
经查,许峰九于2020年3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期间担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化股份)副总经理,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许文广为许峰九之子,在上述期间通过自有证券账户买卖滨化股份公司股票,该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为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对许峰九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并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
纠错热线:0531-83122110
转自:萝卜投研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