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能源局1月15日发布的全省生产煤矿生产能力公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共有生产煤矿668处,合计产能104560万吨/年。
其中,产能在120万吨及以上的有324处,合计产能77360万吨/年,占总产能的74%。产能在90万吨及以下的有340处,合计产能26590万吨,占总产能的25%。
按地市来分,太原市有31处,合计产能5375万吨/年;大同有46处,合计产能8560万吨/年;阳泉市有34处,合计产能5820万吨/年;长治市有92处,合计产能15820万吨/年;晋城市有92处,合计产能10920万吨/年;朔州市有59处,合计产能18260万吨/年;忻州市有45处,合计产能8270万吨/年;吕梁市有91处,合计产能12625万吨/年;晋中市有99处,合计产能10220万吨/年;临汾市有73处,合计产能8180万吨/年;运城市有6处,合计产能510万吨/年。
公告提出,各生产煤矿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监督,不得超能力生产。煤矿生产能力等主要生产要素发生变化后,应及时变更。(王龙飞)
转自:山西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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