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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亿元存款不翼而飞 律师称:先刑后民,仍可向银行追责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2-03-21





  近日,“工行2.5亿元存款不翼而飞”的话题引起了不小的轰动。3月18日,“广西工行宣传”在微博回应称:“受害人为获非法高息致资金损失,梁某系个人犯罪行为,将依法处理。”

  上亿元资金仍未追回,工行南宁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司法认定梁某属个人犯罪行为,不属于职务侵占行为;同时,受害人受非法高息引诱,通过非正规程序操作,导致资金损失。

  银行是否要担责?

  此前争议最大的是梁建红究竟犯的是“职务侵占”还是“盗窃罪”。

  银柿财经记者注意到,梁建红于2019年5月被警方逮捕时,其罪名是涉嫌犯职务侵占罪。但在起诉阶段其罪名变更为盗窃罪、诈骗罪、伪造金融票证罪等。2021年11月19日,南宁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梁某因犯盗窃罪、诈骗罪、伪造金融票证罪等,被判处无期徒刑;时某及另两名案犯分获七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段女士称,梁某在法庭上称自己是职务侵占罪,并在一审宣判后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仍在审理当中。

  南宁中院在一审判决书中表示,“梁某原所属单位是否是退赔责任主体并不在本案审理范围之内,本院不予评判。”

  目前,一审判决梁建红无期徒刑,银行无责任。对此,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赵占领接受记者采访时回答:“客户与银行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尽管梁某属于个人犯罪,但是银行在此过程中,在内部管理上存在漏洞,进而导致梁某伪造存单等银行票证,趁储户不备替换真实存单,我认为银行也是有过错的,应该向客户承担赔偿责任。”

  有相关法律人士也对记者说道:“储户与银行之间的审理不在刑事案件范围内,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审理的顺序为‘先刑后民’,储户与银行之间属于民事纠纷,所以不在一审判决内体现。”

  “储户在刑事判决结束后,仍可以对相关银行提起民事诉讼,银行是否存在过错还需结合证据判断。”上述法律人士补充道。

  2.5亿元存款凭空消失?

  造成2.5亿存款“不翼而飞”的人是工行南宁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梁某。据华夏时报报道,2021年11月19日,南宁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梁某因犯盗窃罪、诈骗罪、伪造金融票证罪等,被判处无期徒刑;时某及另两名案犯分获七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责令各被告人退赔各受害储户的经济损失。

  据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梁建红以为贷款企业做存款贡献为由,通过梁某某等3名中间人找有闲置资金的客户到工行办理大额存款业务,承诺除给予正常的银行大额存款利息外,额外支付给中间人每个月4.5%左右的收益。为顺利窃取储户存单款,梁建红还指使下属时某伪造存单等银行票证,趁储户不备替换真实存单。

  除了银行正常的办理流程及规定,梁建红向莫某等人以及被害人苏某、石某等人提出其个人的四点要求:一是大额存单的密码必须设置成企业方指定的密码;二是存单必须要在梁建红和企业方、客户方在场的情况下用信封封存,在三方见证下用信封封存好后,三方在封口上签字;三是存单到期后,必须要在三方见证下打开之前封存的信封,由企业方陪同取款;四是将存单封存后,客户要将身份证交给梁建红或企业方代表去核实客户身份。有银行相关人员对记者说道:“不管什么存单的密码都只有客户自己设置自己保存,而且企业无权利要求个人将存单交于企业保存。”

  梁建红共计窃取被害人李思、张珊等28人存单款约2.53亿元,除去案发前已返还部分款项,案发后仍有约1.2亿元未归还。

  银行存款是否安全?

  银行存款一直被认为是最安全的存钱方式,但最近几年,关于存在银行里的钱“不翼而飞”的情况却时有发生。

  3月15日,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判决书显示,2015年3月至2018年4月间,吴女士通过转账和现存的方式,向榆中农合银行工作人员祁某的账户陆续存入约125万元,让祁某为其在榆中农合银行办理存款业务。祁某凭借其身为银行工作人员的职务之便,利用空存的方式,向吴女士出具了两张空存折。据祁某供述,吴女士的存款全部被自己挪用了,除此之外,祁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另一名客户陈某存入榆中农合银行的80万元存款也全部取走。二审法院表示,案涉存款系榆中农合银行职员祁某代存形成,祁某因挪用资金罪已获刑,其刑事判决认定的存款金额约为125万元。祁某向吴女士退还了10万元。最终宣判,榆中农合银行支付吴女士存款约115万元。

  3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题为《以案为鉴 | 潜逃27载终落天网》的文章,披露了中国工商银行(4.550, 0.00, 0.00%)湖北省分行营业部原营业员谢双燕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人民币734万元并携部分赃款潜逃,潜逃27年最终被抓获的事件。

  值得一提的是,还有两家银行陷入“存款谜团”至今还未得出结果。2021年10月,济民可信下属两家子公司存入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的28亿元存款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用于为另一家公司提供贷款质押担保。济民可信发文控诉涉事银行渤海银行南京分行,渤海银行回应,依法寻求司法解决。2021年11月,南京科远智慧(11.720, 0.05, 0.43%)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在浦发银行南通分行购买的4000万元理财未能赎回,并被“莫名”质押给南通瑞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浦发银行(7.820, -0.08, -1.01%)回应称,科远智慧年审会计师收到的“2020年底银行存款询证函回函”非浦发银行出具。



  转自:市场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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