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发问权理论与实务研讨会暨新书发布会成功举办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12-28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济南12月28日讯 “当事人发问权理论与实务研讨会暨新书发布会”于2020年12月26日在山东济南舜和国际大酒店举办,来自高校、律所、政府、媒体等学者、实务专家20余人与会,围绕“当事人发问权理论与实务”进行了充分细致研讨。本次会议由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泰格庭审艺术中心主办,泰格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道可特(济南)律师事务所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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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王玲教授为会议致辞。王院长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发展历史以及庭审研究中心工作。庭审研究中心自设立以来,成功举办两届研讨会,出版一本专著,成果显著。王院长指出,近年来理工大学法学院法学学科不断迈上新台阶,这与司法领域各界朋友的支持密不可分。希望庭审研究中心对诉讼领域中的热点、难点加强理论与实务研究,形成品牌,不断扩大在业界的影响力。接下来,王玲院长与泰格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尚学芝代表双方单位签署合作协议,并设立“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泰格庭审艺术研究中心”“泰格卓越法律人才奖”。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泰格庭审艺术中心聘任李闯、王文志、王伟等三位法律精英人才为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王玲院长为其颁发聘书。


  《当事人发问权理论与实务研究》一书主编马相龙律师,谈到这本书孕育的过程,他用“三个一”来概括本书的实践意义和价值。1.一次有益的探索。在个案中遭遇当事人发问权的困惑,才开始有意识的去寻找法律依据和法理根源,有意识地在庭审的各个环节去实践与碰撞,作为重大、复杂的案件的突破口。这本书就是协同主义诉讼模式一次探索和注解。2.一次呐喊。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发问权是探知案件事实真相的非常有效的方法,是程序权利,但容易被漠视,这本书的目的就是呼唤更多的人去关注这个话题,重视当事人发问权。3.一把钥匙。诉讼技巧产生于正确的诉讼理念,离开诉讼理念谈论诉讼技巧是没有意义的。只有从内心认识到当事人发问权的重要性,那么就找到庭审艺术殿堂的一把钥匙。


  山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主任李学博副教授结合孙杨案的进展,对世界反兴奋剂机构首席律师理查德·杨精湛的法庭交叉询问技术及黄金法则进行了探讨,并提出随着庭审实质化进程的推进,法庭交叉询问将进一步得到重视。《当事人发问权理论与实务研究》一书对实务人员和法学生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封延会副教授从宪法学、哲学角度谈当事人发问权的原理及现实意义。给予当事人发问权,就是给最知道真相的人一个机会,让他们在法庭上去还原真实。朱顺礼律师谈到“任正非说过:一个人一生能做成一件事就算成功。一个律师能在百忙当中静下心来认真的研读、发现、总结在执业过程当中“发问权”重要性是非常难得的一件事情。”“但是作为一种学术探讨,在以争点中心型的现实发展审视当事人发问权越来越显得非常有作用、越来越显得非常有价值,我想这是作者要写这本书的初衷,毕竟对这个话题的讨论,学术界和实务界还是比较少的,所以它又具有一定的引导作用。”齐鲁师范学院学报编审许海丽等教授专家、实务人员等对马相龙律师把阳明心学运用于法律实务中给予极大的肯定,这本书的探索就是一个“知行合一”“致良知”的过程。王文志律师、刘革辉律师、郭忠廷警官、即将跨入律师行业的孟杰以及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学生代表刘子涵等参会人员,也从不同的视角谈论这本书的实践指导价值与意义。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韩振文副教授做了精彩点评,他指出此次研讨意义重大,与会人员基本达成的共识在于,现代司法理念要求确保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以此推进庭审实质化,而庭审价值的实现需要当事人发问等程序权利行使的保障。同时,当事人发问权也是民事诉讼协同主义模式的体现,法官对法律与法律问题释明审酌、当事人真实和完整陈述,双方形成有效的互动沟通合作的作用关系,协力促使发现案件事实真相与推进诉讼程序运行,从而节约司法资源,让当事人感受到程序正义,确保法官作出公正的判决。


  最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人员李闯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大视野下,结合自身工作实践,谈了自己的看法“作者对当事人发问权有关现状及案例的娓娓道来中,读到作者对法律理论与实务的深刻见解,更是体会到作者将自己投入到我国法治建设浪潮中,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推动司法公平贡献自己的一份信念和力量。”“本书是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大主题、大框架下,从权利制度保障角度,对于如何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提出自己的思考和建议,所以该书具有重要的法治现实意义。”


  济南的冬天,在老舍先生的笔下是温晴的,是慈善的。这次研讨会恰逢其时,这是参会人员达成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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