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新时代国防教育法治化常态化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1-09-18





  今年9月18日,是第21个全民国防教育日。今年的主题是:“迈向强国新征程·军民共筑强军梦”。全民国防教育日是国家设定的对全民进行大规模国防教育的主题活动日,也是群众性国防教育活动的形式之一。


  国防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安全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通过出台深化全民国防教育改革意见,修订《全民国防教育大纲》,设立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建立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强化新闻媒体国防宣传,创新国防教育内容、形式和手段,推动中国特色国防教育迈上新台阶。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杨永康认为,建设和巩固强大的国防,不仅要有一支强大的人民军队,更要增强全民族的忧患意识和国防观念。国防建设的实践表明,强烈的爱国主义品质,不怕流血牺牲的奉献精神,顽强的战斗意志,高度的组织纪律观念,必备的现代战争知识和强壮的体魄,必须通过在全民、全社会进行深入的国防教育才能培养起来。


  坚决贯彻全民国防
  依法参与国防建设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国防观念的强弱,关乎国家与民族的兴衰存亡。


  国防领域专家公方彬教授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国防教育是指国家为了国家安全,针对外敌入侵和颠覆的情况,对全体公民进行相关思想教育和价值观念引领。


  “国防教育是一个国家为了捍卫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抵御外来侵略,对全体公民进行的教育活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吕景胜说。


  新中国成立后,1954年宪法、1955年兵役法等为开展国防教育奠定了法制基础。
  改革开放后,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与其他国家在经济、科技、教育等领域的联系日益紧密。然而,一些地方和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对国防和军队建设漠不关心,人们的国防观念与忧患意识不断受到挑战。为此,1988年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首次明确规定对企业职工加强国防教育,1997年国防法专设第七章“国防教育”。


  为适应国防教育的需要,2001年我国第一部国防教育法问世,正式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标志着我国国防教育迈向规范化法制化。2006年和2011年,我国相继印发《全民国防教育大纲》《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促进国防教育法全面落实。


  以宪法、国防法为根本依据,以国防教育法为基本法,以《全民国防教育大纲》和地方性法规规章为配套的较为系统的国防教育法制体系逐渐形成,为我国国防教育提供了可靠法律依据和有力制度保障。


  公方彬认为,我国国防教育体系大致已经形成,在法律支撑下的国防教育将会走得更远更好。国防教育的法制化要与国家整体法治进程保持一致。国防教育法制化也需要随着民众国防教育观念的加强而不断加强。教育是柔性,法是刚性,要将二者结合起来,共同促进民众国防观念的提升。国防教育法制化还要随着国家安全形势而强化。


  “大法虽有,细则仍乏,需要完善一些具体管理措施和路径,使国防教育深入民心落地生根。”吕景胜说。


  杨永康告诉记者,2020年修订的国防法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国防和军队改革实际,充实完善了国防教育制度。新修订的国防法坚决贯彻“全民国防”思想,明确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都应当支持和依法参与国防建设,履行国防职责,完成国防任务;新增全体公民增强国防观念、强化忧患意识、提高国防技能,以及组织学生军事训练和公职人员参加国防教育,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等内容。


  教育手段推陈出新
  国防课堂遍地开花


  体无常规,言无常宗,物无常用,景无常取。唯有知变、适变、应变,不断创新国防教育方法手段,增强教育的时代感和感染力,才能让国防意识在全民心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近年来,全国各地国防教育手段推陈出新,一系列深入扎实、富有成效的国防教育手段,增强了国防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


  从2001年的“关注国防,就是关心自己的家园”到今年的“迈向强国新征程·军民共筑强军梦”,每当这一天来临,全国各地都会举行丰富多彩的活动:


  “歼击机女飞行员的浪漫夜航”“这是我今年最牛的视频”……9月15日起,由上海警备区政治工作局与哔哩哔哩视频弹幕网站联合打造的军营VLOG陆续发布,“魔都奇兵”系列国防教育宣传片12集完整版也即将全面上线。


  伴随着声声口令,身着浪花白的海军官兵与学生代表挥动手旗,打出整齐的旗语——第21个全民国防教育日前夕,在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古镇口海军公园,军民共同以海军特有的礼仪迎接这个特殊的日子。通过参观部队展览馆和军舰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军事、国防知识。


  唱红歌、吃红军饭、分享入党故事……湖南省株洲市一场别开生面的红色教育正在进行。出人意料的是,教育课堂竟然设在了一列飞驰的列车上。今年株洲市专门开设一条红色专列,沿途共有24个红色景点。株洲市国防教育办公室整理并录制了12个专列微党课视频和17个红色广播剧,将红色党史故事融进“车厢课堂”。红色专列自今年3月首发至今,已接待省内外游客两万余人,成为“网红品牌”。


  9月初以来,全民国防教育系列活动在辽沈大地蓬勃开展,国防课堂遍地开花。沈阳警备区领导介绍,沈阳市军地科学统筹、一体联动,将一堂堂精彩生动的国防教育课送到群众身边。


  在公方彬看来,国防教育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教育要与法律相结合,与民众的日常生活相结合,与国民素质、人文素质相结合,要将国防教育纳入整个国民教育的大体系中,才能有效促进国防教育的提高。


  吕景胜建议,不能只是国防教育日或临近国防教育日才进行宣传教育,而平时淡漠;机关企事业单位党课或时事政治讲座中应加入国防普及内容,出版有关国防读本,开展媒体国防专题节目;学校思政课中也要增加相应内容。


  落实全民参与方针
  强化国防教育实效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社会越进步,经济越发展,越需要法治来引导和规范社会经济生活。依法开展国防教育,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


  杨永康告诉记者,目前国防教育法的实施效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律规范性文件在具体的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阻力。如国防教育法规定,“学校应当将国防教育列入学校的工作和教学计划”,教育部、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程教学大纲》规定,军事课程是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的必修课,军事课(含军事理论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列入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学计划,考试成绩记入学生档案,军事理论教学时数为36学时,但目前并不是所有高校都按大纲开设了军事课程并建立了有效的课程质量保证体系。


  “要完善实操性的法规制度,我国立法历来较为重视实体法,弱程序法,因此在操作层面就容易出现不遵循法律的问题。同时,需要强化执法力度,加强惩罚力度,将立法、司法、执法相结合起来。”公方彬说。


  杨永康建议,第一,依据2020年国防法自上而下做好国防教育法律规范的立改废工作,在立法调整模式上坚持“平战结合”。特别是确定科学运行有效的国防教育领导和工作体制,国防法确立了以行政机关为主导的国防教育领导和工作体制,军事机关在交互关系中提供便利和支持,军事机关国防教育义务法定化。


  第二,落实国防教育全民参与方针,通过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定和措施让国防教育的全民性观念落地生根。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公职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国防教育,提升国防素养,发挥在全民国防教育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强化国防教育的实效,国防教育包括掌握国防知识、提高国防技能、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依法履行国防义务。国防教育的功能定位上注意“虚实结合”,也就是国防教育法律的两个着力点——爱国主义精神,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国防观念;军事技能,国防义务等。


  “国防教育贯彻实施在坚持统一性前提下要体现地方特色,充分利用地方红色资源开展国防教育工作。国防教育每一项内容都应该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加强执法监督。”杨永康说,还要强化规划,落实国防教育的经费保障;国防教育法要和其他法律规范相配套,共同发力。


  记者:赵 丽
  实习生:杨轶男


  转自:法治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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