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面给力东北国企混改望提速 对口合作成亮点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作者:林玄墨    时间:2017-04-06





  东北地区经济近年来持续走低,而东北经济又与当地国企发展状况息息相关。因此,加快东北地区国企改革已成为当地“十三五”期间的工作重点。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对外公布了《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方案提出,要支持东部地区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参与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改造和重组。


  业内人士表示,这是实施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东北振兴与“三大战略”对接融合的有效途径,也是发挥我国制度优势,促进跨区域合作的创新举措。“东北板块和东部板块发展差异性很大。希望通过对口合作的方式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对东北来说,目前关键是通过和东部对比,发现自身不足,更好地改进相关工作”,国家发改委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司司长周建平表示。


  抓住东北振兴“牛鼻子”


  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东北国企改革的合作对象,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支持东部地区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参与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改造和重组。


  东北三省国有企业资产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资产平均比重超过50%。可以说,国有企业改革成功了,就抓住了东北经济振兴和深入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牛鼻子”。


  同全国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相比,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相对滞后:一方面,历史包袱沉重,职能改革不到位。东北地区的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待改革,企业办社会职能需要剥离。据统计,2015年辽宁省厂办大集体有3041户,正常生产的不超过10%,停产半停产的企业高达90%。仅这一项改革,就要涉及46.1万名职工和320亿元债务,而其资产总额只有130亿元。


  历史遗留的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已经成为企业的沉重负担,唯有乘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通过政策创新支持,分离厂办大集体和社会职能,才能卸掉历史包袱轻装前行。


  另一方面,经济结构单一,产能过剩仍严重。东北老工业基地以国有制造业为主的经济结构没有发生根本变化,许多企业属于产能过剩行业,现金流不稳定、资产负债率高,同时,央企与地方协同发展还存在障碍。加快去产能、“瘦身”国有企业,才能更好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此外,投资营商环境仍待改善。“政府强、市场弱”问题突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较为普遍,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偏高。


  此前出台的《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就明确提出,支持在东北地区的国有企业先行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鼓励地方企业和民营资本积极参与东北地区中央企业及其子公司产权制度改革。相比之下,此次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东北国企改革的合作对象,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支持东部地区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参与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改造和重组,鼓励共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国有资产市场化运作平台。引导东部地区有实力的企业参与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虽然东北经济“困难重重”,但还有很多亮点。周建平表示,一是农业生产稳定,继续发挥了全国粮食生产领域“压舱石”的关键作用;二是消费品和新兴产业持续快速增长,新动能正在加快孕育;三是就业形势和社会民生总体保持稳定,未出现大规模下岗失业情况;四是经济运行的一些现行指标有向好趋势,如全社会发电量、工业用电量、货运量、港口吞吐量、全社会贷款总额等实现了增长。


  创新合作模式


  方案明确了对口合作的重点任务。对比先进经验做法,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东北板块和东部板块发展差异性很大,希望通过对口合作的方式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对东北来说,目前关键是通过和东部对比,发现自身不足,更好地改进相关工作。”周建平说,一是政府之间对标,学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更多地利用经济手段、政策手段、市场手段、法律手段来管理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二是通过东部和东北地区干部互派、相互挂职和定点培训,使人的思想理念转变。


  方案提出,在鼓励支持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开展全方位合作基础上,综合考虑相关省市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水平以及合作现状等因素,明确辽宁省与江苏省、吉林省与浙江省、黑龙江省与广东省,沈阳市与北京市、大连市与上海市、长春市与天津市、哈尔滨市与深圳市建立对口合作关系。支持内蒙古自治区主动对接东部省市,探索建立相应合作机制。鼓励中西部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主动学习东部地区先进经验做法。


  “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是一种新的跨区域合作方式,不同于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和对口扶贫,这种合作是要在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引导双方自愿开展务实合作并实现互利共赢。”周建平表示,政府的主要作用是加强统筹谋划、强化组织协调、优化政策环境、搭建合作平台、促进人员交流。


  方案明确了对口合作的重点任务。对标先进经验做法,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推动东北地区借鉴东部地区先进经验,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优化投资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东北地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等试点。


  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王君正强调,对口合作工作要务实,要进一步完善高效顺畅的对口合作机制,坚持全市一盘棋,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调度,积极推进各领域对接合作,努力实现互利共赢。


  此外,“还要加强对对口合作示范城市的监督指导和宣传。”奥克集团董事长朱建民表示,要适时组织第三方进行示范效果评估,定期总结成效和经验,并及时宣传推广对口合作示范城市的典型经验,才能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政策保障及时跟进


  到2020年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取得重要实质性成果,建立起横向联动、纵向衔接、定期会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2016年以来,针对东北振兴工作,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中发7号文件和国发62号文件,批复了《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批准了《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2017年,还要出台实施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方案,重大政策出台可以说是非常密集。国发62号文件明确提出,各部门组织制定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要优先考虑在东北地区试行,组织开展各类改革创新试点原则上要包含东北地区,有关部门原则上都要在2016年底前出台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的具体政策措施,这是一个重要的政策窗口期。


  同时,此次方案确立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取得重要实质性成果,建立起横向联动、纵向衔接、定期会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构建政府、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层次、宽范围、广领域的合作体系,形成常态化干部交流和人才培训机制,在东北地区加快复制推广一批东部地区行之有效的改革创新举措,共建一批产业合作园区等重大合作平台,实施一批标志性跨区域合作项目,形成一套相对完整的对口合作政策体系和保障措施。


  在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在东北地区遴选一批收益可预期的优质项目,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吸引东部地区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允许具备条件的东部地区民间资本在东北地区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在对内对外开放上,协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支持东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共同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推动共建港口、铁路、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联合开展面向东北亚的开放合作,共同开拓周边市场,共建对外开放平台。


  业内人士表示,东北老工业基地为我国经济发展作出过巨大贡献,现在他们落后了,不能对此置之不理,东部发达省份和他们对口合作,把东部的发展经验,介绍给东北省份,帮助他们建立适应市场发展的经验,让东北老工业基地尽快走出低谷,使之健康发展,这是发达省份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一项光荣的使命。(林玄墨)


  转自: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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