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李涌同事列队为他送行。新华社记者 李紫恒 摄
当日,交警李涌追悼会在山东省青岛市殡仪馆举行,李涌生前战友、同事及社会各界代表为李涌警官送行。
10月3日凌晨,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李涌,在执行国庆安保任务时,对涉嫌酒驾驾驶员依法处置过程中不幸牺牲。
10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评定李涌同志为烈士的批复》,依据《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特评定李涌同志为烈士。
转自:新华网山东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