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七大沿海区域用海 沧州描绘海洋功能“一张图”


时间:2015-06-29





今后,河北省沧州市将建成环渤海地区的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临港产业基地及渤海湾重要的生态型海洋渔业示范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日前获河北省政府批复的《沧州市海洋功能区划(2015年~2020年)》(以下简称《区划》)提出了上述目标。

据悉,沧州市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和滨海旅游资源,随着沿海地区经济的发展,该市海洋生态环境面临的压力增大,涉海行业用海矛盾突出。对此,《区划》提出,要严格实施围填海年度计划制度,保障渔业生产活动的必要发展空间,保留海域后备空间资源,保留区面积不低于管辖海域面积的15%;有效保护海洋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生态健康与生态安全,加强海洋保护区建设,新建海洋保护区一个,保护区面积达到管辖海域面积的4%以上;规范用海秩序,调整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要求的用海。

沧州将以“一港、三区、一带”作为全市海洋开发与保护的总体战略布局,即以黄骅港综合港区及散货港区建设为核心,整合煤炭港区和河口港区资源,打造国际性现代综合性港口;集中集约布局渤海新区临港产业区,建设歧口滨海湿地海洋保护区和南排河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施歧口至前徐家堡海水养殖区综合整治与修复,形成高效、生态、集约化的浅海和滩涂海洋渔业带。

《区划》将沧州市海域的农渔业区、港口航运区、工业与城镇用海区、矿产与能源区、旅游休闲娱乐区、海洋保护区、保留区划分为7个一级类、10个二级类,共计21个功能区。其中,农渔业区要确保传统养殖用海稳定和渔业基础设施建设用海;港口航运区港口设施建设应减少对海洋水动力环境、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的影响,严禁建设与港口航运无关的其他永久性设施;工业与城镇用海区要严格限制高污染、高能耗、高生态风险和资源消耗型项目用海,维护公众休闲旅游度假权益和亲海需求;矿产与能源区要合理控制油气开采围填海规模,制订海洋环境灾害应急预案和快速反应系统;旅游休闲娱乐区建设应合理控制规模,同时开展海域海岸带综合整治;海洋保护区内要严格控制各类建设项目或开发活动;保留区严禁随意开发。(记者纪岩青通讯员王爽)

来源:中国海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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