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贸区金融创新实现四大突破


作者:齐天宝    时间:2015-12-15





  记者从天津市商务委获悉,作为北方惟一自贸试验区的天津自贸试验区挂牌并试验新制度已逾7个月。这期间,天津自贸试验区积极应对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积极沟通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在制度创新体系建设、金融机构体系建设、金融业务创新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等四个方面取得突破。

  在制度创新体系建设方面,天津自贸试验区基本形成了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扩大金融机构和业务开放、提升租赁业发展水平为重点,以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工作为基础,以推动京津冀区域金融市场一体化为发展方向的金融制度创新内容,并设立了我国四大自贸试验区中特有的租赁登记流转平台。

  在金融机构体系建设方面,自贸试验区挂牌当天有30家金融机构入驻,银监会出台“积极支持银行将新设的专业子公司或专营机构落户天津自贸试验区”政策。目前,区内各级金融机构已达到116家,其中银行业机构94家、保险业机构20家、证券业分支机构2家。

  在金融业务创新方面,截至8月末,区内主体累计新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7210个,资本项下外汇账户149个,跨境收支173.6亿美元,结售汇84.3亿美元,每月跨境收支和结售汇额约占全市18%以上。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360亿元,约占全市的20%以上。

  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天津自贸试验区积极促进动产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探索金融纠纷司法替代性解决机制。金融创新工作的不断突破为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也让天津这个近代中国北方金融中心焕发出生机。(本报记者齐天宝)

来源: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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