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单次展览最高奖励150万元下月正式施行


时间:2015-10-16





近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11月1日起实施。

《办法》指出,海南省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将通过股权投资、贷款贴息、奖励三种方式支持会展业发展,举办单个会议、展览、节庆活动最高可获150万元奖励。

会议、节庆奖励标准为:对于参会人数在500人(含)以上,省外(含境外)参会人数比例不低于80%,会期在1天(含)以上,活动期间安排住宿使用三星级以上宾馆(或相当于该星级标准的宾馆)总间数达到500间夜数的会议、节庆,按三、四、五星级宾馆分别给予每间夜80元、100元、120元奖励。使用多星级宾馆的,可合并计算。单次活动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50万元。

展览奖励标准为:在海南省连续举办,展期在3天(含)以上,并且省外参展商的标准展位数(标准展位为9平方米/个)比例不低于30%的展览,第一届至第六届每届实际展位数达到300个标准展位的,省外展位按每个标准展位800元给予奖励,省内展位按每个标准展位400元给予奖励。展览较上届标准展位数增加的,每增加一个标准展位再增加奖励200元。配套专业展馆的室外展位数按照0.5的系数折算成标准展位数计算。一次性展览则按照第一届的奖励标准。已举办若干届的,仅对未满六届的展览按上述标准奖励。连续举办六届以上的展览,从第七届起,只对实际展位数达到1000个标准展位以上的增量部分按每个标准展位200元给予奖励。单次展览最高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50万元。

展馆运营奖励标准为:展馆单位承接展览,每次承接展览实际展位数量达到300个标准展位,且展期在3天(含3天)以上的,按每个展位60元给予奖励。展馆运营奖励采用合并计算的方法奖励。

获得国际会展业认证奖励标准为:加入国际展览业协会(UFI)、国际会议协会(ICCA)等国际性组织后,对取得UFI、ICCA认证的机构或项目,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罗霞)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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