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发展权”是京津冀经济圈规划编制重点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4-04-11





  无论是协调发展概念的提出还是整体发展规划的编制上,京津冀早已没有了第一次。

  早在1986年,环渤海地区15个城市共同发起成立了环渤海地区市长联席会。而国家的十一五、十二五规划中都提出了分工协作、一体化等概念。

  而对于这一区域的规划编制,国家发改委早在2004年就已启动。

  规划早已提出,为何今天还在编制?有学者表示,规划编制要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不断调整,其间也存在利益诉求和博弈。

  平衡“发展权”是规划编制重点

  编制规划早已不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一个政策问题。一位曾参与京津冀经济圈规划的学者向北京青年报表示,由于京津冀三地已发展到了一定阶段,各地都会为自己的发展“呐喊”,如何平衡大家的“发展权”就是规划编制的重要问题。

  国家发改委于2004年11月正式启动京津冀都市圈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京津冀都市圈地跨北京、天津两个直辖市和河北省的石家庄、保定、唐山、秦皇岛、廊坊、沧州、张家口、承德8个地级市。据媒体报道,2010年8月5日,该规划已上报国务院。

  然而直到今天,京津冀一体化似乎仍然停留在概念上,并未获批。

  北京大学首都发展研究院院长李国平此前对媒体表示,因为首都在这里,这个区域确实需要一个高标准的、能代表中国发展趋势和目标方向的规划,正因为对这个规划寄予了更高的要求,所以一直没有出台。

  虽然一直没有规划落地,但并不意味着京津冀的协调发展没有规划可以遵循。

  比如,每隔5年,国家都会编制战略规划,每隔10年左右,城市都会编制总体发展规划,甚至省一级政府会编制省域发展规划,因此在没有京津冀一体化的时候,京津冀三地的本地规划正如“红宝书”。

  有学者对北青报表示,三地规划,会贯彻“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的“城市群内部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和“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打造首都经济圈”要求。

  京津冀合作的博弈

  在京津冀协调发展的过程中,博弈似乎贯穿始终。

  据《财经》杂志报道,河北省社科院原副院长杨连云回忆说,1986年时任天津市市长李瑞环提出了“环渤海经济区”的概念,毗邻而居的京津冀三地萌生了区域合作的构想。环渤海经济区是一个以北京为圆点,400公里半径内的区域,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辽宁、内蒙古等地。

  当时各方意识到要发展就要联合,碍于“计划经济”观念,这种跨行政区域的合作并没有实质推动。

  到上世纪90年代,河北又提出“两环环京津、环渤海开放”战略,但是这种“一头热”的激情并没有点燃周边省市,最终无疾而终。

  “就像修一条马路,各个城市都有自己的财政,A城市可能想修一条路到C城市,中间经过B城市,三个城市要负责掏钱修自己那段路,但B城市不需要修这条马路,就不愿意掏钱。”上述学者举例。

  但这位学者表示,利益博弈兼有利弊,博弈虽然影响效率,但给了各地相互合作和沟通的机会。

  《中国经营报》一篇报道显示,在马年春节之前,曹妃甸自贸区的相关消息已有风声,但在采访和求证过程中,不管是河北方面,还是曹妃甸方面,对此都是三缄其口。

  但在全国两会上,已经提交曹妃甸自贸区方案的河北突然高调起来,公开抛出京津冀自贸区、环渤海自贸区的概念。

  原因在于习近平总书记在2月26日的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汇报会上,明确提出京津冀协同发展必须“自觉打破自家‘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

  但京津冀自贸区能否最终落地还要取决于京津冀一体化的力度和天津的态度。

  天津市委书记孙春兰3月9日在回答自贸区的问题时没有提到京津冀自贸区。在一位区域经济专家看来,原因在于京津冀自贸区仅是河北的构想,希望打包天津自贸区、曹妃甸自贸区以增加获批砝码,但还没有与天津达成共识。

  高规格协调机构会不会出现?

  据媒体报道,早在2011年5月,河北省就编制了环首都绿色经济圈的规划,并在当年6月在北京召开了首届环北京都市圈城市发展峰会。

  当时来京参会的有河北省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纪平,这个办公室设在河北省发改委。北京市政府并没有人出席这次会议,河北省提出的环首都绿色经济圈,主要是河北单方面的规划。当时王纪平表示,和北京的对接还在进行中。在峰会的讨论中,河北省参会人员明确说,有必要在国务院层面形成一个京津冀区域合作的协调机制,例如成立一个由副总理牵头的办公室。

  其实此前就有学者建议,京津冀一体化应该设立更高规格的协调机构。而有知情人士对北青报透露,不仅学界有此呼声,政府层面也希望能够设立一个更高级别的协调机构。上述知情人士分析,京津冀在历史上就有协同发展的基础,例如河北向北京提供水源,新中国成立后北京市域范围扩大,都是迎合了地区协同发展的需要。因此,京津冀一体化应该设计利益交换或者反哺机制,让河北做出牺牲之后,能获得更好的补偿。(本版文/本报记者 罗丹阳 桂田田)


  转自:北京青年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