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加快船舶工业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意见


作者:陆星    时间:2014-04-08





  本报讯 日前,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船舶工业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该省各级、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核准、备案新增产能的造船、修船和海洋工程装备基础设施项目。

  根据《意见》,山东省将对该省内船舶工业4个优势门类,按照分类推进原则,淘汰造修船低端落后产能,做大做强海工装备制造业,培育发展游艇产业,促进配套服务业由弱变强,走出一条以自主研发设计为先导、以重大项目集成创新为依托、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发展的转型升级之路。

  据悉,截至2013年底,山东省造船完工量居全国第五位,船舶产业年产能超过600万载重吨,产能利用率在50%左右。今年2月份,山东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化解过剩产能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到2017年,该省船舶产能将控制在600万载重吨。(陆星)

来源:中国冶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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