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拿出专项资金扶持再生资源回收基地建设


时间:2014-04-01





  本报讯 记者3月16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获悉,从今年起,新疆财政每年将拿出15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再生资源回收基地建设。今年,新疆将支持2个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工基地建设、2个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建设,并支持建立15个分拣中心,提高废金属、废塑料、废橡胶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

  据了解,目前,新疆共有再生资源经营企业150多家,回收网点5200个,年回收废旧物资176万吨。其中,年回收废钢铁102万吨、废旧有色金属2.8万吨,再生资源行业的年销售额为68.6亿元。新疆有20家持证经营的废旧物资综合市场,均以黑色金属回收为主,全区2/3的再生资源企业集中在废旧钢铁领域,业务单一,经营依赖性强。近日,依据工信部《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和《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新疆有5家企业获得准入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的总体目标要求,到2020年,新疆将建成以乌昌地区为中心、辐射南北东疆中心城市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新疆将用7年时间,建设20个区域性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8个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在试点城市90%以上的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对再生资源进行交易和集中处理,使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80%以上。金融机构将为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提供金融服务。新疆将鼓励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来源:中国冶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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