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济南1月1日讯 12月31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了“十三五”期间山东打好污染防治三年攻坚战的相关情况。据山东省副省长于国安介绍,山东出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设立了省级环保督察热线0531-66226110,目前已实现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6市全覆盖。
据了解,近年来山东综合采取法治、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逐步提升环境治理水平。
加大法律保障力度
“十三五”以来,山东先后完成省级环境保护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修订工作,率先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医疗废物管理办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出台分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加大行政督察力度
据悉,山东出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设立省级环保督察热线,实现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6市全覆盖。持续开展日常驻区督察,组建7个督战队跟踪督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出台省对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对各市党委、人大、政府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出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量化问责规定(暂行)》《省级环境保护约谈办法》,确保了各项治污攻坚措施的落实落地。
加大经济引导力度
山东省委、省政府2018年出台了《山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目前该省已启动赔偿案件2261件、案值52.35亿元,均居全国首位,并率先实现了县(市、区)全覆盖,为推动生态环境污染修复治理提供了重要保障。实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单件违法行为奖励金额由原来的最高2000元提高到5万元,充分发挥对社会公众的激励引导作用。
据了解,元旦过后,山东省将进入2020-2021年度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第二阶段。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可拨打12369向环保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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